本报讯(记者周阳 通讯员张拓 赵颖)6月26日,咸宁市民之家城管窗口,湖北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因违法收运餐厨废弃油脂未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单位无害化处理,负责人缴纳罚款10万元。这是我市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以来,针对违法收运处置餐厨垃圾行为开出的最大罚单。
据了解,4月底,市城管执法委启动市中心城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专项整治,重拳打击餐厨垃圾非法排放、收运、处置以及私拉偷运等行为。
6月7日23时50分,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二支队执法人员夜间巡查至市区长安大道万达广场时,发现一辆鄂A75***白色箱式货车正在收集餐厨垃圾,现场发出阵阵恶臭。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正在装运的男子显得支支吾吾,无法正面回答。
经查明,此次装运共有蓝色塑料油桶72个,其中2桶装满了餐厨废弃油脂。该货车属湖北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其擅自在市区餐饮门店收集厨余垃圾,且未将违法收集到的废弃油脂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产生、收集厨余垃圾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6月25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二支队依照法定程序,向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鉴于该公司积极配合调查,承认违法事实 ,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法给予该公司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二支队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加大对违法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垃圾行为的查处力度,以更精细化、系统化的举措,加强城市餐厨垃圾管理。同时,温馨提示餐饮行业经营者,在处理餐厨垃圾时,应依法依规交由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和食品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