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周剑桥) 日前,通城县城管执法局依法对位于宝塔大道路段的一处违建房屋进行拆除,共拆除建筑面积约380平方米。
当天中午12点左右,通城县城管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宝塔大道路段一居民正在私自违建房屋,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查证,发现当事人谌某正在顶风抢建,房屋第一层墙体已完工。
据了解,古龙社区居民谌某将位于宝塔大道的一处建于九十年代末旧棚房进行拆除后计划重建。谌某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动工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属于违法建设。
下一步,通城县城管执法局将继续秉承发现一处、拆除一处的高压态势,严防违法抢搭抢建现象,坚守铁腕查违的高压线,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