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原子 通讯员 顾华 黄黎 实习生肖尧)“夏季快到,雷雨天气频发,容易引发洪涝灾害。看到河滩上的违法建筑拆除了,河水流泻顺畅,我们心里也踏实了。”4月21日,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来到位于咸宁市区的龙潭河畔,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时,看到眼前的一幕,脸上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2021年10月的一天,咸安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辖区某居民在未办理规划和用地等行政审批手续、未得到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市区龙潭河河滩上私自建造了一间面积约50多平方米的房屋,属违法建筑。
该处违法建筑周边小区人口密集,一旦河道泄洪受滞,极易引起洪水泛滥,影响沿河两岸居民生产生活和行洪安全,严重破坏水域功能和生态环境。
咸安区检察院遂依法向该区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拆除该违法建筑物,确保行洪畅通和度汛安全。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区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立即开展核查。通过政策宣讲、释法说理,2021年底,该违法建筑被依法拆除,龙潭河道恢复了原貌。
2022年5月,咸安区检察院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全区河道安全大排查,通过联合整治,起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今年4月21日, 该院检察官再次来到龙潭河边,通过实地走访查看龙潭河道是否还存在安全隐患,发现河滩上的违法建筑被拆除了,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