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一年,咸宁住房公积金使用情况如何?4月11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咸宁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全面详实披露了2022年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及管理服务情况。
公积金“朋友圈”扩大
15个咸宁人中1人有公积金
2022年,咸宁住房公积金新开户单位615家,实缴单位2853家,净增实缴单位119家,同比增长4.35%。
2022年,咸宁住房公积金新开户职工1.69万人,实缴职工17.28万人,净增实缴职工0.99万人,同比增长6.08%。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9.69%,国有企业占14.89%,城镇集体企业占0.92%,外商投资企业占0.6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8.4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39%,灵活就业人员占0.99%,其他占3.02%。
截至2022年底,全市实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达到17.28万人,按照全市266万常住人口计算,平均15个咸宁人中1人有住房公积金。
2022年,咸宁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27.22亿元,同比增长6.83%。
公积金提取量增加
5万名职工一年提了17个亿
2022年,咸宁5.06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7.06亿元。当年提取总额同比增长9.57%,占当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62.67%。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2.3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6.68%,租赁住房占2.7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6.0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47%,其他占8.79%。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中,中、低收入占83.32%,高收入占16.68%。
记者了解到,2022年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量增加主要原因有以下三方面: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不断拓展,现在涵盖了购房提取、偿还购房商业贷款提取、退休提取、租房提取、加装电梯提取等十多类;提取业务基本实现线上办理,职工动动手指资金就能到账,在灵活快捷的方式下,职工办理提取业务加速、加量。
公积金助力百姓安居
4千个家庭圆了住房梦
2022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100笔、13.34亿元;发放异地购房贷款339笔、1.1亿元。
支持职工购建房51.94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6.91%,比上年末减少2.62个百分点。当年,4千多名职工,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节约购房利息支出53377.74万元。
当年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3.36%,90-144(含)平方米占85.54%,144平方米以上占11.10%;购买新房占81.07%,购买二手房占18.88%,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05%。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8.37%,30岁-40岁(含)占44.49%,40岁-50岁(含)占14.24%,50岁以上占2.90%;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92.09%,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7.91%;中、低收入占97.70%,高收入占2.30%。
公积金纾困解难
4千名职工经济压力减轻
2022年,咸宁出台了《关于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并于当年5月26日、6月13日对外发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当年受疫情影响有5家企业办理缓缴业务,涉及缓缴职工人数为380人。减轻企业负担累计151.48万元。
2022年,累计857笔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减轻疫情期间职工还贷压力,不作逾期处理的贷款余额约为17486.2万元,不作逾期处理的贷款应还未还本金额为76万元。
对于受疫情影响支付房租有压力的缴存职工,2022年提高其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由原来的1万元提高至1.5万元。提高租房提取额度业务受惠人数达2864人,受惠金额约为3357万元。大大减轻了受疫情影响的职工房租压力。
公积金服务便民便企
业务“掌上办”“跨省通办”
2022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数据共享,在减材料、提效率上下功夫,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不断提升。当年咸宁实现35项住房公积金基本服务事项全程网上办理。
2022年,咸宁按照“全程网办”“两地联办”和“代收代办”的方式,采取“异地受理、收办分离”的业务受理模式,率先推出住房公积金汇缴、补缴等11项住房公积金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
当年,贯彻落实武汉都市圈住房公积金同城化发展要求,参与共建武汉都市圈住房公积金同城化业务服务平台。该平台已于2022年12月正式上线,武汉都市圈协同开展住房公积金委托扣划偿还异地贷款业务,实现了武汉都市圈住房公积金“系统联”和“打通用”,2022年全市办结“异地委扣”业务22笔。
2022年,咸宁住房公积金热线呼入量11359条,客户评级满意度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