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保鹤堂医药有限公司(下简称保鹤堂医药)积极响应通城县市场监管部门要求,积极参与湖北省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提出了“放心消费在保鹤堂”的宣传口号,着力打造诚信药企金字招牌。
■扎实开展创建,对标对表落实
保鹤堂医药为保证自身各方面的达标要求,根据上级部门的《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评分表》对标对表,对公司内外开展自查自审,力求为客商消费者做到面面俱到的优质服务。
亮证亮照经营。让消费者看到公司所取得的各项资质证照,了解保鹤堂医药是一个合法守法的放心企业。
设置服务台,方便来往客商咨询。医药用品不同于普通商品,需要符合各项资质要求,尤其是特种管制药品,是有严格的流程管控,为使客商消费者能够一站式便捷快速完成,可以在服务台咨询到具体的操作方式和对应联络工作人员。
设置人性化便民服务设施。在办公场所建设了残疾人专用通道,并设置了明显的警示标志,方便残疾人进出。同时,保鹤堂医药也积极参与援助残疾人士和社会团体,捐款捐物,并主动招收残疾人进公司,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
建立健全消费维权工作机制,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服务站有完整的工作流程和相关制度,有站长姓名及联系方式。服务站的设立,使投诉举报渠道畅通,投诉处理及时高效,诉求记录完整规范,消费者有效投诉处理率达到100%,当年消费投诉和解率不低于90%。
承诺内容上墙,执行落实到人。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承诺:制定防控方案,把好药品安全关;建立责任机制,把好采购溯源关;落实索证索票,把好储运安全关;创建放心消费,把好销售质量关;建立投诉专线,把好诚信经营关。
■大力加强宣传,郑重践行承诺
保鹤堂医药通过消费维权服务站这个平台,对公司员工进行相关制度培训,树立规范诚信经营、质量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通过《放心消费大讲堂》,向来到公司办业务的药商和购药的消费者宣传用药安全,引导消除用药误区,培养科学、安全、合理的用药习惯,宣传中医药传统文化和医药知识。通过“放心消费在保鹤堂”,开展承诺践诺签名行动,让消费者享受到“放心”、“无忧”服务,全力保障消费者权益,为通城县药品消费市场营造良好的放心消费购物环境。
保鹤堂医药不仅扎实开展放心消费宣传活动,而且对广大客户做出了如下承诺:实行“首问负责制”。凡到公司来电、来访的,首先被询问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解答,不得敷衍和相互推诿,不负责任。实行“限时办结制”。做到“咨询解答快、办事手续快,联络协调快,处理问题快”。实行举报受理制度。凡来电、来函和来访举报违法行为的,由专人负责登记受理,在2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做到件件有登记,件件有落实。接受社会监督。欢迎社会各界对本公司以上承诺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严抓质量管理,助推企业发展
保鹤堂医药是通城县人民政府指定的承担政府医药储备任务的医药流通企业。为了保证药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保鹤堂医药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以及GSP的标准和要求管理,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监控网络,包括药品保存,仓库实时温湿度监控,药品运输冷藏车辆全程传输记录数据;配置齐全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上游客户和下游终端数据资料收集齐全。信息网络的不断完善,为生产和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终端市场提供了适时、快捷的物流通道。
保鹤堂医药主要的业务对象是广大药商和医院、卫生院等药房门店,为通城3万药商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是保鹤堂的宗旨,不论是身在外地的医药经销商,还是现场采购医药代表,接到电话,接到询问,保鹤堂医药的每一个员工采用“全程到底”的服务模式,服务好每一位药商消费者。
保鹤堂医药的健康发展和突出贡献,历年来多次受到通城县委、县政府的表彰。2017年被评为“A级纳税人”单位和“二十强纳税大户”;2018年荣获通城县政府颁发的《诚信企业》表彰;2020年度纳入湖北省银种子企业;2020年度因纳税额高荣获通城县委表彰,并颁发《全县纳税贡献突出单位》奖牌;被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授予2022年度“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2022年度评为通城县工商业联合会第十一届执委单位等。
在总经理付祖堂的带领下,保鹤堂医药的发展多头并进,经营涵盖线上和线下,持续扩大公司的影响力。2021年开始在“拼多多、天猫商城、京东”三大网络平台上开设线上销售平台,现每年销售额7000多万元,品规2000多个。自2017年公司运营至今,六年销售总额20亿元,上缴税收2.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