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傅辉 通讯员 郑文 王天明)4月7日上午,市银行业协会、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合举办《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下简称管理办法)解读培训班。
切实加强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是银行保险机构的重要社会责任,也是金融监管机构关注的重点。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为帮助银行保险从业者学习《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及相关消保知识,提升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质量,举办方邀请金融行业专家在培训班上进行解读。专家通过对《管理办法》工作机制、管理要求、监督管理条款的解读,银行保险机构的消保工作将受到中国银保监会6位一体的监管(严监管、强监管、大监管、穿透式监管、下沉式监管、拉网式监管)。《管理办法》中关于保护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保护消费者财产安全权和依法求偿权、保护消费者受教育权和受尊重权、保护消费者信息安全权等条款,专家结合2022年客户投诉典型案例进行解析。最后专家介绍了某国有银行创新金融纠纷化解机制,与人民法院、第三方调解机构开展合作,引入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进驻调解站,通过搭建法院、金融机构、专业化调解组织三方协同联动平台,采用“驻点特邀调解+线上司法确认”的模式,积极配合有需要的消费者完成线上调解及司法确认工作,为消费者和金融机构提供“一站式”金融纠纷解决服务,源头解决纠纷工作的做法。
咸宁银保监分局负责人在开班仪式上表示,《管理办法》是中国银保监会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基本制度,加强和完善行为监管的重要举措,是中国银保监会在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制定的基础性、纲领性文件。咸宁银保监分局将以《管理办法》出台为契机,进一步督促银行保险机构落实消费者保护主体责任,不断提升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依法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好金融市场秩序和稳定。
咸宁银保监分局监管人员、市银行业协会、市保险行业协会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各银行、保险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分管负责人及消保工作人员270人参加培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