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两年获评银行业金融机构综合评价A类机构
日期:04-10
本报讯 (记者 徐浪 通讯员 乐曼)近日,人民银行咸宁市中心支行对2022年度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综合评价结果进行了通报,湖北银行咸宁分行荣获年度综合评价A类机构,已连续两年获此殊荣。
据了解,人民银行咸宁市中心支行年初对全市13家银行业金融机构2022年度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作配合等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依照业务综合得分率和权重得分率等统计结果,层层评价、审定审议,最终评定出A类金融机构4家,B类金融机构9家。湖北银行咸宁分行位列A类机构。
一直以来,湖北银行咸宁分行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始终将金融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放在首位,认真贯彻落实央行货币信贷政策,严格执行金融统计、支付结算、征信管理等各项金融管理与服务要求,切实将各项监管规定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完善内控管理,抓实基础管理,综合服务能力持续增强,风险防范能力不断提升,有力支持了地方经济发展、维护了地方金融稳定,得到监管部门的好评和认可。
下一步,湖北银行咸宁分行将以此为契机,锻长板、补短板,针对综合评价中反映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改进业务薄弱环节,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