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郭蓉 通讯员 刘治国 明聪)3月17日,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召开。
2022年我市全力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扎实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着力提升环境质量,咸宁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PM2.5浓度均值、空气质量优良率、综合指数分别排名全省第3、第4、第3位;全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和跨界断面水质优良率100%,完成整治长江入河排污口289个,是年度计划任务的2.14倍;全市受污染耕地和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完成农村环境整治村45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超额完成了省定目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51项工作获各级和各部门表彰肯定,其中获得部级以上表彰5项,咸宁市水生态环境治理经验做法被生态环境部作为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典型经验做法通报表扬并在全国予以推广。
会议指出,今年是我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进入冲刺阶段,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入攻坚阶段,省委将对我市开展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环境工作将面临一次全面体检和大考。
会议要求,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要锤炼过硬本领,打造环保铁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用过硬的政治能力和政治担当保证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