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戴轶民 通讯员杨晗 李佳玫) 时下有一句很流行的话,就是“防火防盗防闺蜜”,本意是调侃防止闺蜜插足自己的恋情。可对于市民徐某某来说,虽然闺蜜没有向自己“撬墙角”,但却偷了自己初为人母时获得的“喜钱”红包,实在让人郁闷不已。日前,通城县公安局隽水派出所仅用2小时,快速破获一起闺蜜间发生的盗窃案。
2月25日下午,隽水派出所接到市民吴某某报警称,他的妻子徐某某刚生产完不久,当日他的妈妈来医院看望妻子和孩子,临走前将装着1000元喜钱的红包,放在了孩子的摇篮里,大约两分钟后等吴某某倒完水回来,发现摇篮里的1000元红包不见了,希望民警能尽快出警帮助找回。
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并展开调查。吴某某表示,这期间除了妻子的闺蜜聂某某给小孩换了尿不湿外,病房中没有其他人出入。民警还了解到,吴某某报警时,聂某某去了趟病房的卫生间。随后民警搜寻房间各个角落,最后在卫生间的洗漱台后面找到了一个红包,但红包里的1000元现金却已不见。
民警判断聂某某(女,19岁)有重大嫌疑,随后将其带到派出所进一步调查。经询问,聂某某对其盗窃他人财物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案发后,聂某某表示很后悔,对不起自己的闺蜜。可世上没有后悔药,任何人只要触犯法律都必将受到相应的惩罚,聂某某依法被予以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