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温泉城区21个路口电子警察设备的公告
日期:03-13
为进一步规范咸宁市温泉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城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经报上级交管部门批准,我大队拟定于2023年3月15日起正式启用21处路口电子警察监控设备,对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逆行、不系安全带、违反禁止标线、违反禁令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具体点位公示如下:
1、长安大道与十六潭路交叉口
2、十六潭路与银桂路交叉口
3、书台街与书旗路交叉口
4、银泉大道与十六潭路交叉口
5、银泉大道与十六潭路北调头路口
6、银泉大道与书雅巷交叉口
7、银泉大道与潭惠路交叉口
8、银泉大道与咸宁大道交叉口
9、银泉大道与咸宁大道北调头路口
10、银泉大道与邮电路交叉口
11、银泉大道与交通路交叉口
12、银泉大道与温泉路交叉口
13、银泉大道与温泉路北调头路口
14、银泉大道与温泉路南调头路口
15、咸宁大道与长安大道交叉口
16、长安大道与双鹤路交叉口
17、麦笠山路与拢口余路交叉口
18、潜山路与万年街交叉口
19、太乙大道与崇文街交叉口
20、十六潭路与泉都大道交叉口
21、贺胜路与茶园路交叉口
望广大驾驶员朋友在途经上述路口、路段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按照道路标志标线指示行驶。
咸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区大队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