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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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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一公司被责令整改

日期: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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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10版:城事汇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毛亚轩 黄兰芬 通讯员钱立锋 胡亮)3月2日,记者从咸安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二中队了解到,该区一家公司未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许可,擅自开挖公路路肩埋设供水管道,造成公路损毁,被责令整改。

  “这家公司负责附近村落的自来水供水项目,在他们施工前,没有按规定办理涉路施工许可,就在G351国道双杨线乡道潘桥村路段进行施工 ,擅自开挖公路路肩埋设供水管道。”咸安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二中队交通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置。

  通过现场勘验,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已挖掘边沟长1200米、宽0.5米 、深0.5米,对公路路面、路基、路肩边坡造成严重损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交通执法人员立即制止施工人员继续施工,责令施工负责人限期恢复公路原状。

  咸安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二中队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约谈该公司负责人,并进行法律法规宣传,使其认识到自身错误行为,表示立即整改。

  咸安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二中队呼吁公路沿线各单位和个人,公路连着你我他,爱护公路靠大家,大家共同携手,打造美丽畅通的通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