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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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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通报6起燃气领域违法案件

日期: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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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9版:房周刊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黄兰芬 通讯员 蒋顺铭)2月24日,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公开通报了我市6起燃气领域典型违法案件,警示相关市场主体遵法守法,维护燃气安全和行业秩序。

  2022年8月8日,在咸安金桂路与银桂路拥堵改造点,咸宁某公司组织施工时,挖掘机挖破DN200燃气中压管道,造成燃气泄露。市住建局迅速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处置,并组织力量抢修。历经4个小时,受损管道完成抢修并恢复正常供气,事件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调查取证,施工单位未采取人工探槽方式探明燃气管道的具体位置和埋深,未与管道燃气经营单位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也未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市住建局对咸宁某公司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以上是此次通报的一起案例,案情简介、处理依据、处理结果等一清二楚。其他5起具体为在市政工程建设中损坏燃气管道案、嘉鱼县市民成某私自切割燃气管道案、咸安一液化气站违法对报废钢瓶进行灌装案、崇阳县一液化气站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案、通城县一液化气站违规储存液化气案。对违法个人、违法液化气站、违法企业,当地住建部门做出了相应处罚。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请有关单位、部门认真学习,以案为戒,深刻汲取教训,防范类似案件发生,强化燃气安全监管执法,进一步提高燃气安全管理水平。

  下一步,我市将加大督导、检查、监管力度,持续严厉打击“占压管道、野蛮施工、破坏燃气设施”等非法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加强燃气管线、设施等日常巡检,严格落实地下隐蔽设施保护机制,严格遵守城区动土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