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上级法院正确指导下,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1341”工作思路,全力护航咸宁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市法院受理案件59321件,结案49930件,同比分别上升7.95%、10.83%。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5809件,结案4823件,同比分别上升8.32%、19.80%。经省法院全面验收检查和量化评分,市中院顺利通过拉练检查整改验收评估。
◆维护安全稳定,在高水平平安建设上彰显司法担当
维护社会安全。审结刑事案件2672件,判处罪犯3375人。严惩杀人、放火、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审结相关案件288件。审结涉毒案件284件,涉枪支弹药爆炸物案件15件,开设赌场、赌博犯罪案件116件,促进社会环境净化。严惩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审结强奸、猥亵妇女儿童等犯罪案件126件。严惩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行为,审结危险驾驶犯罪案件855件、重大责任事故犯罪案件2件。深入推进“全民反诈”专项行动,审结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195件315人。大力推进“断卡”“断流”行动,判处贩卖银行卡、电话卡罪犯266人。扎实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全心全力守护老年人“养老钱”。
深化扫黑除恶。扎实做好全国扫黑办特派督导咸宁市反馈问题整改,加快“案件清结”进程,审结黑恶案件6件58人,依法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刘亚华、刘冬清、刘亚洲等20人涉黑案作出终审裁定。加大黑财追缴和执行力度,执行到位财产刑及追缴、没收违法所得2.3亿元,执行到位率95.41%,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巩固整治“肉霸”“砂霸”“村霸”等成果,发出相关司法建议15份,助推自然资源、工程建设、教育等八大行业领域整治。
严惩腐败犯罪。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71件86人,其中原为县处级以上干部8人。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审结行贿犯罪案件19件。健全完善线索移送、案件通报、审查起诉、案件侦办等纪法衔接机制,实现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加强人权保障。充分保障被告人依法行使辩护权,为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747人次。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裁定准予检察机关撤回起诉11件14人,依法宣告2名被告人无罪,对405名轻微犯罪被告人依法判处缓刑等非监禁刑,对275名罪犯裁定减刑、假释。对43名未成年人封存犯罪记录,力促早日回归社会。
◆转变司法理念,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上体现司法作为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审结民商事案件28138件。深入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持续深化年”活动,制定出台优化营商环境35条举措。严格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编发正反面典型案例9个。审慎审理涉企刑事案件,对涉案企业家慎重适用羁押性强制措施,依法对6个案件7名涉案企业家取保候审,对1个涉案企业依法宣告无罪,相关案例入选《湖北法院刑事审判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依法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95件,其中当事人达成和解撤诉79件。编发《咸宁法院行政审判典型案例汇编》,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关于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案件审理情况的报告》,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推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出台《关于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规定》,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7.38%,同比上升5.71个百分点。
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审结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案件318件。会同江西九江中院、湖南岳阳中院等六个单位签署《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携手构建知识产权保护新格局。加强与检察、公安、市场监督等部门协作,建立知识产权行政司法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在嘉鱼、通城、崇阳等地经济开发区设立知识产权联合保护工作站3个。举办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咸宁法院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10个。
发挥破产审判功能。坚持“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审结破产案件15件,重整成功企业4家,助力危困企业重整新生,市中院成功盘活烂尾7年的财贸新都汇项目。推动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 实质化运行,通过“破产审判——府院联动一体化平台”召开债权人线上会议28次,高效推进案件办理进程。探索创新破产案件审判模式,打通简易破产案件的“快车道”,崇阳法院仅用90天高效审结一商贸公司破产案。
服务生态环境建设。精准服务咸宁大健康产业发展需求,审结涉医药、医疗、疗养、食品、旅游等案件88件,助推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发展优势、竞争优势。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环境公益诉讼衔接,依法审理大气污染、土壤污染、林木资源保护案件,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2件。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协调联动,深化环境资源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化解环境污染纠纷35件。
◆坚持人民至上,在保障高品质生活上增添司法温暖
加大民生保障力度。积极应对疫情对房地产领域的冲击,妥善化解因迟延交房、办证、给付租金等引发的纠纷2012件,引导业主和开发商共渡难关。审结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1394件,调撤率达62.26%,助推物业纠纷实质性化解。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审结劳动争议、社会保险纠纷等案件663件。在全市所有县市区建立 “法院+工会”诉调对接机制,快速高效低成本化解劳动争议。全力参与根治欠薪行动,帮助追回“血汗钱”1706.13万元。依法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94.05万元,为103名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当事人申请发放司法救助金324.74万元。
助力家庭文明建设。妥善化解婚姻、抚养、赡养、继承等家事纠纷4693件,调撤率达58.32%,发出家庭教育令52份、人身安全保护令14份,筑牢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屏障。2022年4月,市中院发出湖北首份儿童保护令,相关做法在人民法院报刊载推广。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全市法院49名干警受聘54所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润校园”等活动21场。
强化诉讼便民服务。积极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推动一站式建设向执行领域延伸。两级法院均设立执行事务一站式服务窗口,咸安、通山、崇阳等法院深化执行事务工作流程再造,以公正高效文明执行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打造“法院+邮政”智慧集约送达咸宁蓝本,实现文书寄递快捷、规范、精准、无误。健全调解前置机制,两级法院向全市8个人民调解中心委派、委托调解案件8456件,调解成功率42.61%,同比上升10.32个百分点。咸宁法院一站式建设做法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法院一站式建设十大典型经验”。
保障胜诉权益兑现。开展“四讲四改”“规范执行提质增效”等专项活动,执结案件16646件,执行到位金额30.15亿元,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为98.20%,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为100%。常态化开展信用惩戒,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4754人次,限制高消费6890人次,司法拘留109人,移送追究拒执犯罪28人。
◆注重强基导向,在助力高效能治理上创新司法举措
市中院作为全省唯一的一家中院,连续2次在全省法院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2022年12月10日,反映咸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的纪实片《服务乡村振兴·守护公平正义》在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播出。
优化法庭布局体系。2个人民法庭申报重建,3个人民法庭完成更名,35个人民法庭实质化运行,人民法庭主阵地更加优化。在未设人民法庭的乡、镇、街道增设巡回审判点35个,在45个村、12个社区设立法官工作室57个,在9个重点企业、5个工业园区和8个旅游景区设立诉讼服务站22个,有效延伸司法服务“触角”。
参与服务共同缔造。全市法院组织506名干警参与“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平安咸宁全域提升”等实践活动,协调解决问题366个。举办 “屋场会”“法治夜学”49场,开展巡回审判168次,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推动“无讼村居”创建,定期通报辖区“万人成讼率”情况。崇阳法院白霓人民法庭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经验做法,入选全省法院“三个服务”典型案例选编。
完善法庭工作机制。推行直接立案机制,人民法庭普遍设立诉讼服务窗口,直接立案诉讼案件4382件,当场扫码交费5961笔。建立类案快审机制,5家基层法院的8个城区法庭转型为家事、道交等专业化法庭,促进审判工作专业化、高效化。探索审执一体机制,推动解决人民法庭普遍“只管判、不管执”的问题,通山、嘉鱼、咸安等法院的15个人民法庭直接办理执行案件627件。推广高效送达机制,构建以电子送达为主、邮政集约送达为辅、人工送达和互联网公告送达兜底的送达体系,人民法庭送达难问题发生革命性转变。
加强资源力量下沉。举办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庭长示范班,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配齐人民法庭工作团队,优化人民法庭队伍结构,全市80后人民法庭庭长占比31.43%,35岁以下人民法庭干警占比50%,具有法学专业背景的人民法庭干警占比82.23%。率先在全省普遍建成集视频会议、培训交流、在线调解、互联网开庭等功能于一体的人民法庭多功能室,开展线上庭审、线上调解984场次。探索建设“乡村e法官”,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服务不打烊、便民零距离”的全天候服务。
◆深化制约监督,在推进高标准改革上贡献司法智慧
大力推进均衡结案。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均衡结案工作的管理办法》,形成收结案动态平衡机制。制定出台《关于二审民事案件适用独任审理的管理办法》,促进有限审判资源最大化利用。定期通报审判执行人员季度结案指标,激励法官多办案、快办案,法官人均结案210.7件,同比上升13.89%,案件平均审理天数56.85天,同比缩短5.85天。通山法院加大审限管理力度,延长扣除审限结案比仅2.27%,同比下降5.09个百分点。
加强案件质量管控。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基层法院案件质效评估的管理办法》,通过一审判决案件被改判发回重审率等14项重点指标,对各基层法院办案质效进行“整体画像”,并将评估结果抄送市县两级党委政法委。强化院庭长示范引领和监督管理,带头并参与办案35126件,占结案总数的70.35%。全面开展“发改指提”案件“会诊”,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定案把关和专业法官会议参谋咨询作用,促进裁判尺度统一。出台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审判业绩考核办法,让业绩考评助推司法办案质效提升。
健全接受监督机制。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出席会议、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活动396人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6件、政协委员提案10件。大力支持配合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对法院工作进行监督,促进公正廉洁司法。充分发挥“无袍法官”的“民间智慧”,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405件。邀请律师等参加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座谈会、走进审判委员会陈述意见,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增强司法裁判公信力。持续推进司法公开,上网公开裁判文书32575份,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感受司法进步。
◆加强政治引领,在锻造高素质队伍上突出司法铸魂
突出政治建设。坚决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执行“首个议题”学习制度,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扎实开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等主题教育,夯实队伍忠诚根基。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流毒影响,按照“三同步”原则处置舆情21起,全力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讲好咸宁法院故事,传播司法正能量,在《人民日报》《人民法院报》《湖北日报》《咸宁日报》等主流媒体发稿351条。
从严管党治警。制定出台《关于常态化开展“一案双查”的办法》《关于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暂行办法》,开展纪律处分执行情况进行回访专项检查,坚决维护党纪的严肃性。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出台清廉文化建设实施方案,推进“清廉法院”创建。
涵养法院文化。制定出台《关于全市法院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发挥文化引领作用,打造“法润桂乡”特色文化品牌。举办“法润桂乡悦读汇”5期,编排原创情景剧、歌舞作品2部。加强与市图书馆战略合作,共建“法治书苑”,推行“阅读e书签”,打造全市法院系统数字“阅读驿站”。探索创办《咸宁法院工作参考》,构筑全市法官共同精神家园。市中院荣获省法院举办的“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诗歌朗诵大赛一等奖。全市法院4个案例入选《中国法院2022年度案例》,1份裁判文书获评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3篇论文在全省法院学术论文评选中获奖。
2023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3年,全市法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以及上级法院工作安排,牢记“三个务必”,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深化理论武装,推进政治建设再加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讲政治和讲法治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将党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是进一步展现担当作为,推进服务大局再发力。坚决把审判执行工作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之中,助推咸宁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认真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着力预防和化解各种风险,促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咸宁、法治咸宁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共同缔造”生力军作用,让法治力量更好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三是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推进审判质效再提升。加强对审判权的管理和监督,完善审判权责清单和履职指引制度,推进案件监督管理全覆盖。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以及监察机关对法院工作人员的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发挥人民陪审员、律师和新闻媒体作用,保障人民群众依法有序参与司法、监督司法,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
四是进一步坚持人民至上,推进司法为民再加速。深入推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继续巩固一站式建设成果,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降低人民群众解纷成本,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继续贯彻实施好民法典,妥善审理涉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案件,用心用情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司法应对,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五是进一步锻造过硬队伍,推进管党治警再深入。加快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持续做好拉练检查整改 “后半篇文章”,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推动形成“干警清正、机关清廉、司法清明、文化清朗”的良好司法生态,全力锻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忠诚可靠、清正廉洁的过硬法院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