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通过App上传他人音频供下载,侵权吗?
日期:11-18
武汉晚报讯(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朱琪)通勤路上听本书、睡前听段故事,各类阅读App以丰富内容吸引着海量用户。然而,便捷体验的背后,可能暗藏侵权风险。
11月17日,记者获悉,在洪山区法院审结的一起儿童英语绘本音频侵权案中,因用户擅自上传他人的英语绘本跟读音频,听书平台开发运营者被判决承担侵权责任。
2024年2月,某传媒公司发现在“××阅读器”App上可以免费播放和下载该公司精心制作的英语绘本跟读音频,于是一纸诉状将该App的开发运营者某科技公司诉至洪山区法院,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和维权合理开支40000元。
该科技公司得知被起诉后,赶忙将涉事英语绘本跟读音频下架,并表示其早就在App里以醒目的方式向用户告知,上传内容需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相关提醒全面且充分。
庭审中,某传媒公司指出,案涉英语绘本的著作权属于本公司,公司先是花高价取得了著作权授权,又专门请人朗读绘本、精心配置背景音乐,才做成音频。某科技公司未经许可就在App中提供在线播放和下载的行为,侵犯其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该科技公司则认为,案涉音频是用户自行上传的,App仅提供制作绘本的工具和存储的空间,公司在接到法院通知的第一时间就将相关内容进行下架处理,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这个事到底谁来担责?洪山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录音制品虽并非某科技公司直接上传至其经营的“××阅读器”App,但其将他人上传的涉案录音制品用于该阅读器App会员付费服务中的录音跟读打分功能,使得公众能够通过该功能在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浏览和下载,某科技公司通过收取会员费的方式从中直接获取了经济利益,足以认定其实施了直接提供案涉录音制品的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综合考虑涉案录音制品的知名度、侵权应用上架时间、下载次数、侵权情节等因素,日前,洪山区法院判决某科技公司赔偿某传媒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8000元。原、被告双方均未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