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互联网健康科普“十禁止”
日期:11-18
 | 整治互联网健康科普乱象。 新华社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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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以健康科普形式违法违规发布各类广告、导流导诊,或通过直播带货等形式推销和销售医药产品、养生课程、保健食品等牟利;不得夸大病情和疾病治疗效果,不得以“神医”“神药”名义进行宣传……
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三部门近日发布通知,针对医务人员互联网健康科普行为提出十条负面行为清单。
【最新发布】
为医务人员营造更规范有序的
互联网科普环境
近年来,互联网已成为公众获取健康信息的重要渠道,优质健康科普内容是提升全民健康素养的重要途径。国家卫生健康委鼓励支持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通过多种形式规范开展互联网健康科普,方便群众获取科学、准确的健康知识。
通知强调,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互联网健康科普账号备案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互联网健康科普情况的管理和指导。对非医务人员冒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身份开展违法违规宣传等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同时,对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疾控主管部门,下同)和医疗机构就医务人员互联网健康科普行为管理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要鼓励、支持医务人员依法依规以多种形式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健康科普,采取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向公众提供科学、准确的健康信息和知识普及,为医务人员营造更规范有序的互联网科普环境,通过互联网这一便捷渠道,使权威、专业的医学知识惠及更广泛的人群。
二是医疗机构要压实管理责任,建立健全互联网健康科普账号备案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对医务人员法律法规和健康科普相关要求的教育培训,强化遵规守纪意识,确保健康科普形式规范、内容科学准确。建立日常监测和常态化抽检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三是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互联网健康科普情况的管理和指导,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非医务人员冒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身份开展违法违规宣传等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督促医疗机构完善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管理和自查自纠。
【新华时评】
“网红医生”有流量
更要负责任
不得发布未经科学验证、虚假错误内容,不得断章取义曲解专业指南、行业标准等,误导公众对科学知识的理解;不得夸大病情和疾病治疗效果,不得以“神医”“神药”名义进行宣传……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三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医务人员互联网健康科普负面行为清单(试行)的通知》,提出十条负面行为清单,对互联网健康科普乱象精准亮剑。
随着直播、短视频的兴起,互联网成为公众获取健康信息的重要渠道,国家卫生健康委也鼓励支持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通过多种形式规范开展互联网健康科普,这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传统健康科普方式的短板。不过,在流量诱惑之下部分乱象开始显现,有的医生违规开展导医导诊,直播带货敛财牟利甚至虚构病例误导公众。
健康科普的初衷不能让位于对利益的追逐、对变现的渴望,让互联网健康科普回归服务健康、普惠公众,“网红医生”手握流量,更要负起责任。
越是面对流量和利益诱惑,越要尊重互联网赋能带来的价值和荣誉。对“网红医生”而言,既要坚守职业道德底线,牢记治病救人的初心,更要传播准确的健康知识,为公众提供真正有价值的科普内容,拒绝渲染健康焦虑、以伪科普误导公众,让医疗行业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在网络平台延续。
“网红”医生的本职仍然是医务工作,不论是诊疗、科研还是科普,科学性和专业性都是其职业核心。无论何时何地,医术精湛都是这份职业的基石。不断提升专业水平,把医学知识讲得通俗易懂,才能让健康理念传播得更广更好,支撑互联网健康科普走得更远更稳。
抵制流量诱惑不能仅靠医生的道德自觉,有效的监管监督必不可少。各级医疗卫生主管部门应通过日常监督、典型案例查办、文化浸润等举措,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平台要健全内容评估与过滤机制,让科学严谨的好医生好内容脱颖而出,对触碰“高压线”的,要及时出手,该下架的下架,该处罚的处罚。
网络时代,做好自律和他律,对医生是约束也是保护。守护群众信任,维护医疗行业公信力,才能赋予互联网健康科普清新底色。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