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5-10-19
星期日
当前报纸名称:武汉晚报

离婚后“毛孩子”到底该归谁

日期:07-24
字号:
版面:第12版:家有萌宠       上一篇    下一篇

    盛装打扮的宠物狗。

    参加“宠物时装秀”的宠物猫。

    参观者与一家宠物毛发护理品展商的模特犬互动。

    新华社发

    近年来,养宠物的家庭越来越多,离婚时宠物的归属争议也在增加,双方因为争执不下,只好诉至法院来裁决。对于饲养“毛孩子”的主人而言,它们的存在,不仅仅是宠物那么简单,而是主人的心灵慰藉和灵魂伴侣。一旦触及离婚,这些“毛孩子”的归属,就变成了摆在面前的“难题”。

    近日,记者查询诸多真实案例,并且采访了律师,希望能为大家深度解读,遇到这样的“难题”,最后该怎么判定、如何解决。

    【案例】

    愿支付15万元带走小狗

    去年9月,“夫妻离婚为争宠物抚养权要诉至法庭”一度登上热搜。上海市一对“90后”离婚夫妻争夺宠物狗的归属,女方称小狗是其购买,理应属于自己,男方认为自己在饲养过程中付出许多心力,表示愿意向女方支付15万元带走小狗。未能谈妥的双方协议离婚失败,决定去法院诉讼离婚。

    此外,还有对判决不满意而上诉的,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的一起案例中,赵女士不服一审法院对双方当事人共同饲养的宠物泰迪犬的分配,请求改判前夫徐某返还涉案泰迪犬。

    仅对宠物狗的归属有争议

    近期,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

    2023年5月,赵某与胡某登记结婚。婚后因赵某工作调动前往外省,两人一同居住在赵某工作的城市。在此期间,胡某购买了一只宠物狗,由赵某与胡某共同饲养照顾。之后,赵某向鼎城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二人均表示希望由自己饲养照顾宠物狗。

    鼎城法院经审理认为,宠物狗一直居住在赵某的工作地点,其生活习性已养成,且其饮食等相关花费需要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支撑,考虑到宠物狗的经常居住环境以及其饮食需要的经济保障,鼎城法院认为赵某是更适宜饲养宠物的一方,因此判决宠物狗归赵某所有。

    补偿30万元换取所有权

    2021年,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离婚纠纷。王某和赵某诉讼离婚,庭审中,二人均同意离婚,并对房子、汽车的处置达成共识,唯独对一只拉布拉多宠物狗“菠萝”,双方都抢着要。

    法院经审理认为,宠物与其他财产不一样,其是有生命的,难以进行实物分割。综合考量宠物是由王某购买,并且平时也是王某照顾得较多等因素,认为宠物的所有权归王某更为合适,但赵某对宠物亦有感情,其可适时探望。

    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一、准予王某和赵某离婚;二、双方共同所有的房、车归王某所有;三、王某向赵某补偿300000元;四、宠物归王某所有,但赵某可适时探望。

    为13只宠物龟补偿8万元

    湖北武汉的雷明(化名)和梅朵(化名)是一对“90后”小夫妻,二人于2021年登记结婚。2024年7月,梅朵因双方性格不合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双方婚后共同生活时间不长,没有生育子女。雷明表示同意离婚,并且对婚内购买的名牌包、手机等财物分配都没有异议,但是要求梅朵返还其拿走的一批宠物龟。

    最后,双方达成调解意见:梅朵将13只乌龟返还给雷明,雷明补偿梅朵8万元。法庭当场制作并送达了民事调解书,乌龟们也终于有了稳定的家。

    【说法】

    宠物在法律上是财产属性

    从我国法律层面,究竟可以找出哪些依据?如何通过法律方式确定宠物的归属呢?近日,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可凡对此进行了深入研究。

    王可凡律师表示,实际上,我国现有法律并无宠物“抚养权”的相关规定,宠物在法律上是财产属性,其归属所产生的权利是所有权,而非抚养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五款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和饲养的宠物应当属于“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可见,分割宠物的前提是该宠物为夫妻共同财产。宠物由夫妻共同财产购得时均视作二人共有,如宠物为登记结婚前由某一方购买,则属于个人财产。

    分割方式考量多方面因素

    王可凡律师表示,确定分割范围后,分割方式也至关重要。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宠物的购买出资情况、日常照料、生活环境、经济条件等因素,确定更适合抚养宠物的一方。

    首先,会考虑购买时的出资情况。若能够提供证据,如发票、支付记录等,证明自己是宠物的购买人,将在法官判定过程中纳入考量。

    其次,会兼顾日常饲养的多寡。购买出资并非唯一的决定性因素,长期负责宠物喂养、清洁、护理的一方,往往对宠物的生活习性更熟悉,在争取宠物归属权上会更具优势。

    再者,是情感纽带紧密程度。宠物能够感知主人的关爱与陪伴,会对长期与之亲密互动的主人产生依赖。在一些案例中,不乏宠物对某一方表现出明显的亲疏关系,这在判定归属时会被重点考量。此外,还会了解双方的经济状况。

    最后,是未来照顾宠物的能力与规划。这包括双方的工作性质和时间安排,能够给予宠物充分的照料,在宠物归属判定中就会更具竞争力。这种裁判思路实质借鉴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理念,体现了司法对动物福利的隐性保护。

    后续探视靠双方协商确定

    王可凡表示,未获得宠物抚养权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给予适当补偿或约定探视。但鉴于我国现有法律将宠物定性为财产,没有关于宠物抚养权、探视权的相关规定。因此,法院通过判决方式也仅能解决宠物所有权的归属,当事人就宠物抚养权提出诉讼的,法院应当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后续的探望要靠双方协商确定。

    据《华商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