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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法庭正在审理陈奶奶这起案件。 通讯员徐万年 摄 |
武汉晚报讯(通讯员孙魏晋 徐万年 记者夏奕)“要是没有法律援助,我可能至今还不知道该怎么解决这事,多亏你们!”2日,蔡甸居民陈奶奶将一面写着“及时维权 优质服务”字样的锦旗送到蔡甸区法律援助中心,再三向法律援助工作人员道谢。
去年7月的一个清晨,独自步行的72岁陈奶奶被路过的一辆自行车撞倒晕了过去。撞人者张林(化名)赶紧将老人送到医院。经查,老人全身多处骨折。事后,张林支付了陈奶奶的医疗费,但不愿支付陈奶奶提出的赔偿金。陈奶奶无奈报警求助,此时距事故发生已经过了半个月,虽然双方对发生过的事实没有异议,但在主、次责任分配和赔偿费用承担上各执一词。没有现场勘验记录、路段监控资料和人证,原始证据不足,警方调解无果。
陈奶奶找到蔡甸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见陈奶奶提供的资料没有一份直接证据,蔡甸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经验丰富的律师刘小平为她提供法律援助。
3月26日上午,蔡甸区法院永安法庭在区交通大队事故预防处理中队门前启动巡回法庭,现场开庭审理了这起特殊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当庭没有结果。
旁听的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并未放弃,在庭后拉着当事方反复协调,举出多地类似案例向双方讲解,最终双方终于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此次事故张林负主要责任,对陈奶奶提出的损失赔偿费用,他承担七成。
蔡甸区法律援助中心相关人员表示,这场巡回审理让法律援助的触角延伸至基层前沿阵地,既为群众解决困难事,也是一次近距离用鲜活案例为群众普法的实践,希望能够教育和帮助群众逐渐养成遇事找法、解纷靠法的良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