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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武汉晚报

全市排查违规使用“生鲜灯”商家

日期: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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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6版:城事·民生       上一篇    下一篇

    武汉晚报讯(记者李爱华 实习生魏婷婷 王鑫燃)今年12月1日起,《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明确禁用“生鲜灯”。近日,不少市民通过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新规实施后,仍有部分商户在违规使用“生鲜灯”。《拍“板”》报道后,相关部门很快跟进整改。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全市已开展“生鲜灯”专项排查整治,对违规使用“生鲜灯”的商户,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改正,确保生鲜“素颜”上市。

    使用“生鲜灯”照射生鲜食品,可能会影响消费者对食品品质的判断,误导消费者的感官认知。多位市民反映,新规实施后,少数商户仍在使用“生鲜灯”。

    市民刘女士称,她平时买菜都是前往武昌武泰闸综合大市场,12月10日,她在该市场买肉时,发现市场内多家卖肉的商铺仍在使用生鲜灯;市民张先生12月6日反映,汉口百步亭花园路联建集贸市场内,有三四家摊位前仍挂着红色的生鲜灯,此外,市场外面的小巷子内,上十家卖肉和卖水果的商户都在使用生鲜灯。

    针对市民反映的问题,12月11日,记者采访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近期该局收到了20多起相关“生鲜灯”的市民投诉,11日上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各区局下发了紧急工作提示,要求各区局迅速开展“生鲜灯”专项排查整治,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生鲜“素颜”上市。

    12月12日,记者在武昌武泰闸综合大市场、汉口联建集贸市场看到,市场内少数商户违规使用的“生鲜灯”已经全部拆除了,取而代之的是普通白色灯具。

    在联建集贸市场外,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后湖市场监督管理所两名执法人员正对自发形成的马路集市进行走访巡查,发现两家商户仍在使用“生鲜灯”,执法人员向商户下发禁止使用“生鲜灯”承诺书,并责令商户立即整改。两位摊主现场将生鲜灯拆下,换上了白色灯具,并表示今后不再使用生鲜灯。

    在城市留言板上,相关部门对市民反映的“生鲜灯”问题也及时给予了回复。

    网友:汉口天声菜场还在使用美颜灯,期望予以监管。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已对天声生鲜市场使用生鲜灯商户宣传《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管理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督促商家更换了违规生鲜灯。

    网友:黄陂横店这边的菜市场还在用生鲜灯,期望能治理一下。

    黄陂区:工作人员到市场现场检查,发现有两家商户还在用此灯,立即下架此灯,并告知如果再有此情况对商户有相应处罚。

    网友:鑫徐东生鲜市场肉铺有商铺在使用生鲜灯,这样会影响消费者的判断。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平所工作人员现场检查,已要求商铺整改,现已整改完毕,后期将加强该市场巡查频次。

    网友:武湖的菜场和超市,有个别商铺还在使用生鲜灯。

    长江新区:经核实,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菜场和超市进行了生鲜灯专项检查,发现有个别经营户存在使用生鲜灯问题,已立即督促对其进行整改,后期会加大监督力度。

    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目前全市内的商超、市场“生鲜灯”已整改完毕,背街小巷内的少数商贩使用“生鲜灯”现象也及时进行了整改。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开展“生鲜灯”常态化排查治理,巩固整治成效,为广大消费者营造放心安全的食用农产品消费环境。市民在消费中如发现经营者使用照明设施对食用农产品“美颜增色”的,可拨打12315进行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核实,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