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承诺免十年管理费,物业不“认账”
日期: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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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女士购买车位的发票以及开发商提供的“兑换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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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开具的“收到十年车位管理费”收据。 |
购买车位时,开发商承诺免去十年车位管理费。没想到,刚过一年物业就不“认账”了:业主要么自己缴纳管理费,要么就在自家车位上临停。
近日,家住青山区奥园滨江国际小区的不少居民通过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此事。
经《拍“板”》栏目推动,青山区房管局介入协调,“免管理费”承诺目前仍然有效。
十年免费权益,一年就“作废”了?
滕女士家住奥园滨江国际小区2栋。据她介绍,去年小区交房时,开发商承诺,购买车位可免十年车位管理费。她和丈夫商量后,花9万多元购买了一个车位,并领到了一张“车位成交赠送管理费兑换券”。她将此券交到小区物业,换回物业开具的一张收据,上面写明收到该券。自此,滕女士的车可正常出入小区,无需缴纳车位管理费。
然而,今年10月,滕女士突然接到物业通知,要求其补缴车位管理费,否则将影响车位使用。她前往物业询问原因,被告知开发商一直未向物业支付相关费用,因此承诺“作废”;如果业主有异议,需自行与开发商沟通。
“物业和开发商属于同一个集团,他们内部有矛盾,凭什么转嫁给业主?”对于物业的做法,滕女士表示无法接受。按照该小区收费标准,每年的车位管理费是1000多元,十年总计10000多元。滕女士的丈夫说:“确实不算很大一笔钱,但开发商承诺了又不算数,这就让人很难接受。”
据了解,该小区遇到同样问题的业主有40多名。按照物业的说法,这些业主需补缴去年的车位管理费,并自行缴纳后续费用,否则停在自家车位上的车将按“临停”收费,标准为4元/小时,40元/24小时封顶。
物业称免管理费是开发商“擅自做主”
业主们介绍,该小区开发商为“奥园地产”,而物业公司是“奥园物业”,两者同属“奥园集团”。
10月底,《拍“板”》栏目记者先后3次前往该小区物业了解情况,工作人员均表示:“经理不在,无法回答。”记者现场拨通物业经理电话,也一直无人接听。
一位物业前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去年九、十月份,陆续有业主来提交兑换券时,他们也感到很意外,“地产那边擅自做主,从头到尾都没告知我们有这项活动,免费也没有征得物业这边同意。我们收到业主的兑换券,暂时履行了承诺,但地产方至今未支付一分钱”。
物业工作人员表示,本来有部分业主的车位管理费在9月份就已到期,物业经理授权他们将期限延长到了10月底。至于到时是否继续延长,他们无权决定。
“我们也很为难。”该工作人员说,“车位管理是有记录的,停了车就会产生费用。如果没有领导授权,我们又没收到业主的管理费,这笔钱就该我们自掏腰包。”
记者随后找到小区附近的“奥园地产”办公处,现场摆放着十几台电脑,但未见有人在此办公。记者敲门两三分钟后,从里面办公室走出一名男子。他表示,该处此前确实是地产办公的地方,但现在已经搬走,自己也不是地产工作人员。当被问及“免管理费”一事,该男子称:“物业无权将免管理费的承诺作废。”
业主们的权益如何得到保障?10月16日,记者就此找到青山区房管局。该局相关负责人说,目前对此事尚不知情,需向物业公司等相关方调查了解情况。他表示,无论开发商与物业之间存在什么样的纠纷,矛盾都不应该转嫁到业主头上,业主权益应该得到保证。他表示,将尽快前往该小区协调处理此事。
11月9日,青山区物业管理中心负责人程志翔回复记者,经调查、沟通,该局已要求物业企业积极与地产方协调,妥善处理其“内部”的经济纠纷,并保证购买了车位的业主“免管理费”权益不受影响。对此,小区物业工作人员毕健华也予以确认。
13日下午,滕女士告诉记者,目前自家车辆仍能正常进出小区,物业再未向业主提及缴纳管理费一事。业主们希望开发商与物业尽快达成一致,进一步明确“十年免费”权益。
记者邓小龙 尹勤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