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破解带娃难题 记者走访家庭托育点
业内热议!“收托不超5人”如何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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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某托育机构内,老师在照料小朋友。 |
小托育蕴含“大民生”。
记者3月29日从国家卫生健康委获悉,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联合印发通知,决定命名湖北省荆门市等33个城市(区)为第一批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此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家庭式托育机构发展有何现实难题?政策落地应当注意解决哪些问题?国家层面政策的助力,能否为家庭托育机构发展模式补上短板,成为照料0~3岁幼儿的主力军?
【要点】
补齐“幼有所育”短板弱项
据介绍,该创建活动以设区的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区(县)为单位开展,每2年为一个周期。2022年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严格评审标准和程序,经城市主动申报、省级评审推荐、国家审核公示等程序,命名首批33个示范城市(区)。
“示范城市创建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大力发展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方便可及的普惠托育,更好地满足广大婴幼儿家庭的需求。”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司长杨文庄表示,这一举措也有助于进一步调动和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补齐当前公共服务中“幼有所育”的短板弱项,把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托育服务工作做实做好。
针对当前托育机构成本居高不下、普惠托位供给不足等难点,记者了解到,示范城市在土地规划、财政补贴、人才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比如,衡水市对生育第三个孩子的家庭实行免费入托,对第一个、第二个婴幼儿入托的家庭每月补助300元;温州市参照当地幼儿园生均补助公用经费标准,按托大班1.2倍、托小班1.5倍、乳儿班2倍给予补助……示范城市拿出“真金白银”支持配套措施,有效解决广大婴幼儿家庭的“急难愁盼”。
在推动托育服务多元发展方面,杨文庄介绍,示范城市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工作基础和群众送托需求,着力提高普惠托位占比,发展社区托育、用人单位托育、家庭托育、幼儿园托班等多种形式,推动医育结合、智慧托育等新业态。
宁波、郑州、广州等市明确要求,有条件的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应建尽建托育机构;成都市依托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和国有闲置资产,建设群众身边的托育园所;上海市黄浦、奉贤、浦东等区探索配置社区“宝宝屋”,提供临时托、计时托,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这些做法深受群众欢迎。
3岁以下婴幼儿是“社会最柔软的群体”,幼有善育事关千家万户福祉。据介绍,杭州等多个城市搭建托育管理云平台,利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对托育服务实施常态监测;济南等市成立行业协会,主动加强行业自律。杨文庄说,这些举措有效地促进了托育服务“朝阳”行业规范发展,让广大送托家庭放心、安心。
当前,托育服务以社会力量投资为主,收费水平超出绝大多数家庭的可负担能力,不少地方的托位空置率也比较高。对此,杨文庄表示,各有关方面要加大对各类托育机构的支持力度,帮助托育机构把运营成本降下来、把收托价格降下来,让有需要的婴幼儿家庭送得起、用得上。
【难点】
“收托不超5人”如何盈利
7:40吃完早饭,7:50收拾好东西,广州市民杨小姐一手提着包,一手抱起1岁5个月的女儿,乘电梯从23楼下到10楼,敲响了1025室的大门。房门很快打开,她把女儿递给开门的老师并交代着:“6:30已喂过奶,尿布可2个小时后更换……”说完,她转身赶往单位。
帮杨小姐照顾幼女的是一个名叫“儿乐园”的家庭式托育机构,为邻居王悠开办,里面有4名专职人员照料孩子。同一时期,最多时接收了十多名3岁以下的幼儿一同照料。
根据此前发布的《办法》,家庭托育点是指利用住宅,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托育服务的场所;家庭托育点每一名照护人员最多看护3名婴幼儿;家庭托育点婴幼儿人均建筑面积不应小于9平方米,且收托人数不应超过5人……
记者在走访中看到,广州黄埔区萝岗街道锐丰中心、万科东汇城,海珠区赤岗周边,均有不少类似的托育机构,这些机构收费普遍为5000元~6000元/生/月,每个班三四名老师照料16~18个幼儿。
针对“收托人数不应超过5人”这一点,不少业内人士提了相关看法。全国妇幼健康研究会婴幼儿养育照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婴幼儿照护与早期发展行业协会会长孙伟文指出,这意味着该文件倾向于家庭互助式托育,“我有孩子,你也有孩子,我们凑在一起互相照顾或请育婴师上门来照顾”。她认为,收托不超过5人,可让婴幼儿照护更为精细,更注重家长端的需求。
但从机构的角度考虑,创业者认为按这一规定难有利润,可能会遭遇落地难。业内人士给记者算过账,经过测算,一个家庭托育点,扣除租金、水电、耗材开支、伙食费用以及三四名照护者的社保工资等开支,招收10~15个孩子能获得较好的盈利,且照护难度适中。
【痛点】
能否引入保险机制进行监管
2021年7月召开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健委人口家庭司司长杨文庄介绍,全国现有0~3岁的婴幼儿4200万左右。据调查,其中1/3有比较强烈的托育服务的需求,但现在的实际入托为5.5%左右,供给和需求缺口还很大。
《办法》对家庭托育服务点的监管也提出要求,包括要有全程视频监控并保留90天。对此,全国妇幼健康研究会婴幼儿养育照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婴幼儿照护与早期发展行业协会会长孙伟文表示,确实应关注照料者的职业技能和监督管理,这是家庭托育的痛点问题。
《办法》重在推行“邻里互助”托育模式,但这类家庭托育的专业能力,不仅包含婴幼儿的照护本身,还包含家庭内其他家庭成员的生活习惯、卫生条件等,比如家里是不是有人吸烟,其他家庭成员会否对幼儿的日常托管产生不良影响等等,都会影响婴幼儿的健康发育。所以,政府的配套监管要整体、有效。
孙伟文认为,照料婴幼儿毕竟有一定的风险,如何规避风险?她建议还可引入保险机制。“我们社会对家庭托育的信任度还没有那么高。国家出台试行办法有助于增加大众对行业的认知,增加互信,但要落实到位,整体而言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孙伟文说。
综合新华社、中新社、央视财经、《新快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