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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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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欠条、收条,差一字谬千里

日期: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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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7版:城事·社会       上一篇    下一篇


“周二之约”问法官:借钱如何避坑

借条、欠条、收条,差一字谬千里

    青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施义(右)做客长江日报直播厅。

    记者杨涛 摄

    ▲上大武汉客户端首页“问法官”专栏,或扫描图中“在线问法官”二维码,可向法官提问。

    ▲扫描图中武汉中院“公众号”二维码,选择“在线服务”,可进行立案、调解、查询和缴费。

    2月14日9时30分至10时30分,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施义做客大武汉客户端“周二之约”问法官专栏,为网友直播解答借钱时如何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41岁的施义是我市一级法官,2020年荣获“武汉市文明市民”光荣称号,2021年荣立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个人二等功,2022年被推选为第二批武汉市政法先锋队队长。

    “错”写欠条须自证清白

    借条、欠条、收条,人人知道,却不一定分得清。在直播中,多名吃过亏或不想吃亏的网友向法官请教三者的区别,法官现场给出专业解答。

    借条,是借款关系,并非劳务、买卖等其他法律关系,出借方持有借条再结合交付借款的证据,且无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例如“砍头息”、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等,一般是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的。

    欠条,只能证明欠条出具人差欠多少钱,并不能说明是为何差欠。欠条形成的原因有很多,既可以是借贷,也可以是买卖、承揽、劳资纠纷等其他法律关系,因此仅凭欠条尚不足以证明诉争钱款的性质。换句话说,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不一定是借款。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事实。

    收条,是收款人收到钱款的事实证明凭证,并不能证明收款的原因,不能反映债权债务关系。一般应结合其他证据共同使用,若仅以收条作为证据向法院起诉,一般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有网友问,借条约定的出借时间与实际收款日期不一致,怎么办?法官的答复是,民法典第679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借款期限,就是实际出借的日期。如果出借多笔借款,则分别计算。司法实践中,借条约定的借款时间与实际出借时间不一致的情况下,则会根据实际出借时间认定借款时间。

    有网友问,恋爱期间的转账从法律角度是属于借贷还是赠予?法官表示,双方有约定按约定,如果对资金没有明确约定,就得结合聊天记录和场景综合分析,如特殊节日所发的88、520、888、1314等金额具有特殊含义的款项一般认定为赠予。

    “漏”掉还款期或引官司

    在直播中,有粗心网友问,借钱时图省事没在借条上写明还款日期、对方身份证或用途之类的细节,要紧吗?法官的回答是,最好别这样。因为借条没有写还款日期,讨债时会很麻烦。

    还款日期,就是应该归还的日期,若逾期未还,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或者逾期利息。司法实践中,很多借条未约定还款时间。民法典第675条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法院在审理时,会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去认定催要的时间,若未提交证据,则会以提起诉讼的时间作为催要时间。

    至于借款用途,是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审查的重点之一,若借款用于非法目的,例如用于赌博,则借贷无效。但是要注意,无效还有一个前提,就是出借人在借款的时候明知借款是用于非法目的,这个才是无效,若约定借款用于装修,但实际是用于赌博,这个就不属于无效。

    而借条未写明双方的身份证号码,双方一旦发生纠纷诉至法院,仅凭姓名是不足以排除同名同姓的情形,法院会要求原告明确被告的身份信息,若借条上载明身份证号码,这可以省去很多麻烦。

    法官提醒:根据民法典第668条规定,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拖”三年不告即弃权

    在互动中也有网友表示,一时疏忽掉了借条、忘了及时提讼等问题,希望法官能给他们指条明路。

    面对“没有写借条或借条遗失怎么办”的提问,法官表示,这种情况一般多发生在熟人之间,借款金额小。这时候就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有借款的意思表示,以及交付借款的行为。例如,提供能够证明含有借款意思表示的微信聊天、短信记录,再结合转账记录综合证明。

    法律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面对“现金出借,法院会不会相信”的提问,法官表示,在司法实践中认定出借金额是难点之一。若通过银行、微信、支付宝转账支付,法院一般根据转账金额认定;若当事人主张现金出借,法院则会根据借款金额等情况,综合判断现金交付是否符合常理,若借贷金额较小,当事人是年纪较大的老年人,平时生活不使用移动支付的情况,法院会认为这类情况下,以现金交付符合交易方式、交易习惯。若借款金额较大,数十万、上百万,则认定现金交付不符合常理,法院会进一步要求当事人提交证据证明交付情况。

    面对“要求偿还借款有时间限制吗”的提问,法官表示,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出借人应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主张权利,并保留主张权利的相关证据。

    至于“起诉需要哪些证据材料”的提问,法官提供了一份详细清单,包括借条、借款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双方身份信息、催要记录等,以上都要原件,如果录音或照片需要电子数据的原始载体。如果借款合同、转账记录等是复印件没有原件,对方可以不予认可,容易败诉。

    直播结束后,法官将继续留在专栏为网友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至2月27日下午5时30分。

    记者陈勇 通讯员李金星 杨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