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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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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闯入军事禁区打卡拍照
莫让“户外探秘”泄露国家秘密

日期: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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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16版:便民资讯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综合消息 走近山野,欣赏风景,探索自然,既能锻炼身体,又能放松身心。但极个别人员为了自我炫耀、增加流量,打着“户外探秘”的旗号,非法闯入涉密敏感区域,甚至通过网络扩散“揭秘”信息,不仅严重扰乱涉密敏感区域管理秩序,还有可能给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刺探我国家秘密提供可乘之机。
  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往往设有重要军事设施,对安全保密有较高要求,因此国家依照法定程序和标准划定并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大多数人看到“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禁止拍照”等警示标识,都能自觉遵守相关规定。然而也有个别人员安全保密意识淡薄,擅闯军事禁区,偷拍军事设施,甚至将相关信息发布在互联网上,给我国军事秘密安全带来了风险隐患。
  反间谍法第六十一条规定,非法获取、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数据、资料、物品,以及非法生产、销售、持有、使用专用间谍器材,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国家安全机关予以警告或者处十日以下行政拘留。军事设施保护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组织和公民都有保护军事设施的义务。任何扰乱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管理秩序和危害军事设施安全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
  “军事重地,禁止进入”并非儿戏。建议广大户外运动爱好者切勿为了猎奇或炫耀,让“探秘”变成“泄密”。如果发现有人违法拍摄涉密敏感场所等可疑情况,可通过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受理平台或者直接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