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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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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管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
系列制度文件发布

日期: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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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北京2月9日电 植物油、调味品、酒类等液态食品如何合规上路?液态食品运输容器要满足哪些条件?2月9日,围绕加强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管理,市场监管总局联合相关部门发布了多个制度文件。
  记者从当日举行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此次发布的《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的重点液态食品目录》《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联单管理工作规范》等制度文件,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新修改的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要求,着力补齐液态食品散装运输管理制度的短板,不断提升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水平。
  着力解决准运“能运什么”“用什么运”,市场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国家粮食和储备局以联合公告形式发布的《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的重点液态食品目录》明确将5大类14小类液态食品纳入准运许可管理范围,包括植物油、调味品、酒类等,同时明确规定运输容器为专用货物运输罐式容器。值得注意的是,使用罐车运输重点液态食品目录范围内食品品种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在2026年7月1日前全部取得许可。
  围绕“一个办法管许可”,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从硬件到软件、从容器到人员,对许可条件进行合理细化,筑牢运输环节食品安全的前置“防火墙”。此外,办法还回应了经营主体关心的许可范围、许可程序和各方责任等核心问题。
  市场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发布的《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联单管理工作规范》规范了“用什么记”“谁来记”“记什么”“怎么用”等问题,实施运输全过程追溯管理。
  “建立实施统一的联单规范,就是要通过明确各方记录责任、细化记录内容、规范记录管理,着力构建起‘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重点液态食品运输全过程追溯机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经营司司长司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