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狐谐》连环画
《聊斋志异》涉及潍坊地域的,最明显当推《潍水狐》。文中的狐仙不愿见“前身为驴”的知县,根据故事中提到的年份,时潍县知县为王珍。而在另一个故事里,明朝末年潍县世家望族子弟陈所闻、陈所见被狐女揶揄得难堪,陈氏兄弟缘何被蒲松龄如此编排,或与一桩“县志公案”有关。
声称县令前身为驴
潍水狐仙避而不见
《聊斋志异》谈狐说鬼,故世俗又称为《鬼狐传》。如果从篇目上比较,涉及潍坊地域的,最明显的当推《潍水狐》篇目(见二十四卷抄本卷五),开头即写道:“潍邑李氏有别第(另一处宅院)”。故事展开:说是一狐仙老翁率全家赁居了李氏的宅院,与乡邻友好相处,凡至其家者,皆伛偻礼让,且谈吐文雅。自言来自陕西,并善知祸福未来,预知陕西一带将发生大灾难,因此远道徙家而来。不久,陕西果然发生了陕西提督王辅臣兵变反抗朝廷的战乱。但此翁唯独对知县避而不见。知县几次拜访都吃了“闭门羹”,大为恼火,责令房屋主人探知原因,仙翁如实相告,称县令前身为驴,贪婪无比,以这样的人俨然民上,即使喝老百姓的高粱红黏粥也能喝得酩酊大醉,“仆固异类,羞与为伍”。房主慧黠,托词狐仙畏其神明,不敢相见,才打消了知县见“仙翁”的念头。进而在“异史氏曰”中说:“愿临民者,以驴为戒,而求齿于狐,则德日进矣!”
匪夷所思的是,故事结束时,直接写道:“此康熙十一年(1672)事。”将虚幻故事定格在了真实的历史空间里。《潍县志稿·职官表》载:“王珍,陕西临潼人。举人。”“圣祖康熙十年”任潍县知县,至康熙十六年(1677)易人为汉军镶红旗人庐豫。康熙十一年,恰是王珍在潍县任上,狐仙所说前身为驴的这位知县,当是确指王珍无疑了。遗憾的是,洋洋十数万言《潍县志稿》,只留下王珍的短短十几字资料。或许蒲松龄由民间知道了他的贪墨劣迹。如果真是这样,骂得痛快淋漓,这位知县大人真应该“以驴为戒,而求齿于狐”。
陈氏兄弟本常人
狐仙揶揄方立碑
真人进入《聊斋》笔墨,堪称一件小小的历史奇闻。无独有偶,在《聊斋》另一篇目《狐谐》里(见二十四卷抄本卷八),同样出现了潍县旧时人,两个故事有着草蛇灰线的关联。《狐谐》是比较特殊的一个篇目,轻松幽默,嬉笑怒骂,没有了“刺贪刺虐”的沉重氛围。
故事说:博兴县读书人万福,因不堪充任乡间役长的徭役盘剥,逃至济南,税居旅店。有一私奔妙龄少女,投其怀抱,两情相悦。女自言为狐所化,渐为朋友所知,以为奇闻,隔三差五找上门来求见仙颜。此女舌绽莲花,作诗答对,令人捧腹而蕴含揶揄。一日集会万福寓所,有名孙得言者出一上联:“妓者出门访情人,去也万福,来也万福(旧时的一种礼节行为)。”请狐女属对,狐女朗声大笑对出下联:“龙王下诏求直谏,龟也得言,鳖也得言。”万福坐于主位,两客分坐左右,狐女借“狐”字笔划说事,望空指书说,右边是一大“瓜”,左边是一小“犬”。诸如此类。
来客中有陈所闻、陈所见同胞兄弟,见文友败下阵来,放言要万福这只“雄狐”管教一下自己的雌狐。狐女依然笑声可闻,把故事继续下去:中国一使臣骑骡出使红毛国,骡非驴非马,红毛国王大为奇怪,问是什么物种产育,使臣如实相告为马所生,在中国马生骡,骡生驹驹。马生骡是“臣(陈)所见”,骡生驹驹是“臣(陈)所闻”。举坐大笑,陈氏兄弟面红耳赤。
严格地说,玩笑有点儿过。陈所闻、陈所见弟兄,明朝末年潍县人,出身于世家望族。陈所闻《潍县志稿·人物》有传:字尔虚,万历十四年(1586)由进士选授直隶真定县知县。洁己惠民,政声颇著。后擢升为南京广东道监察御史,被委任外出巡察粮仓、屯田、印马等差,得朝廷赏金全部散尽,“以济茕独”。勤于政事,积劳成疾去世于任所,时仅中年。陈所见为所闻胞弟。
这样的好官竟借狐代言揶揄。《聊斋志异》风靡传世后,陈氏后世子孙落陷在了欲辩不能的尴尬境地里。他们索性在县城北门外驰道旁边,为陈所闻、陈所见各自竖立了高大墓碑,引得过往行人驻足留连,成为旧时潍县一大奇观。歪打正着,借《聊斋》风靡之势,陈氏兄弟名声远扬,后世文人郭麐,在其所著《潍县竹枝词自注》里写下了“所闻所见好弟兄”的诗句。
县志公案入《聊斋》
小插曲后世流传
陈氏兄弟与知县王珍,联袂进入《聊斋志异》篇章,坊间相传,是由一桩编纂《潍县志》公案引起的。《聊斋》是文学艺术创作,正如蒲松龄同时代文人王士祯为全书题诗所说的那样,“姑妄言之姑听之,豆棚瓜架雨如丝”。以虚拟的艺术形象寄托作者的孤愤之情,一味追求真实,未免穿凿。
“县志公案”在旧时的潍县流传已久,相传清康熙年间,知县王珍到任伊始,恰值朝廷命令各县编纂地方志书,王珍奉命行事,聘请致仕归里的朝廷命官陈调元为总纂,陈调元即为陈所闻之孙。此时蒲松龄已成为远近知名的文人才子,受陈之邀,参与编志。蒲松龄风尘仆仆来到潍县,因一副落拓秀才装束,门人不与通报,受到冷遇。这位心性高傲的“柳泉居士”激愤而去,后来就有了《聊斋志异》中两篇关于潍县人的故事。传说毕竟是传说,只能又是“姑妄言之,故妄听之”。
但考诸历史事实,确有这桩公案的蛛丝马迹:清康熙十一年(1672),潍县完成了一部地方志书,这就是流传于后世的康熙版《潍县志》。知县王珍亲自作序,总纂陈调元亦在序言中记述了修志的经过。王珍邀其为总纂,陈欣然应邀:“幸甚!君侯嘉惠。我里中士,邀与有荣;亦素愿也,敢不受命?”如果传说是真实的,倒是违背了蒲松龄的创作初衷,两篇故事为陈所闻这样的好官流传后世,做了件极好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