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是指企业与负有保护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就业,也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那么,竞业限制什么时候启动?竞业限制中的商业秘密指什么?企业能要求劳动者在竞业限制期间报告个人从业情况吗?本期“人社政策你问我答”为您进行解答。
□本报记者 张沁
竞业限制什么时候启动?
企业在劳动者入职或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约定竞业限制有关事项的,在劳动者离职时,企业可根据劳动者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的调整变化等,对是否启动竞业限制进行评估,与劳动者协商变更竞业限制协议。如不需启动竞业限制的,可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中注明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告知劳动者。启动竞业限制的,企业和劳动者应当按照依法订立的竞业限制协议,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竞业限制中的商业秘密指什么?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企业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
属于行业内一般常识或者行业惯例,可以从公开渠道获得的信息,不属于商业秘密。
企业可以要求劳动者在竞业限制期间报
告个人从业情况吗?
企业可以要求劳动者在竞业限制期间报告个人从业情况,通过公开信息、同行信息交流、业务分析、接受举报等方式,依法合规了解核实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情况。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或以各种方式规避竞业限制约定的,企业可以要求劳动者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并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企业要求劳动者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需支付经济补偿。企业未按约定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
竞业限制期限如何确定?
竞业限制期限需根据劳动者涉密程度和商业秘密时效合理确定,最长不得超过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