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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潍坊晚报

员工误把剧毒生乌当胡椒
店主中毒身亡自己担主责

日期: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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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7版:万花筒       上一篇    下一篇

  近日,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一起中毒身亡案二审判决书,驳回上诉人上诉并维持原判。该案中,推拿店店主邓某因食用含剧毒生乌粉的饺子中毒身亡,法院最终认定其自身承担主要责任。
  事件起因于一顿冬至饺子。推拿店技师贺某调馅时,误将与普通调料混放的剧毒“生乌”粉末当作黑胡椒,加入饺子馅中。店主邓某随后邀请其师父、医师陈某一同食用,三人进食后均出现乌头碱中毒症状。乌头碱毒性极强,口服0.2毫克即可中毒。
  中毒后,邓某轻信姜汤能解毒,未及时采取专业救治,其间还为顾客按摩近45分钟,加快了毒性扩散。最终,邓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其家属将贺某、陈某诉至法院,索赔80余万元。
  法院一审认定,邓某作为具备医学背景的推拿店经营者,未将有毒药材与调料分开存放,埋下安全隐患;中毒后又延误抢救时机,对自身死亡存在重大过错,需承担70%责任。贺某调馅时未尽注意义务,承担20%责任;陈某作为专业医师,知晓中毒后未建议及时就医,承担10%责任,二人共计赔偿36万余元。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确认,一审事实认定清晰、法律适用正确,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