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提示函来了 网络集中促销请合规经营
日期:11-10
本报讯(记者 刘伟)“双十一”网购消费潮来临之际,为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营造公平规范、健康有序的网络消费环境,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市网络交易经营者开展经营活动发布提示函。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商业道德、公序良俗,依法开展网络集中促销活动,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认真履行法定义务,积极承担主体责任,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平台审查核验义务,督促平台内经营者亮照、亮证、亮标经营,确保经营者主体信息真实有效,提升线上经营行为透明度。
严格价格促销管理。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不得通过“先涨价再降价”、虚构原价、虚假折价、“全网最低价”、价外加价等违法违规方式开展促销。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不得通过低价倾销、价格串通等方式滥用自主定价权。
严格规范促销行为。强化事前审查,真实准确披露促销期限、范围、规范及限制条件,围绕促销工具、折扣展示、优惠发放、结算支付等关键环节,优化促销规则。未取得拍卖许可不得以拍卖名义开展竞价促销活动。
严格公平竞争管理。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以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利诱用户作出指定好评、点赞、定向投票等行为,杜绝刷单炒信、口碑营销等失信造假行为,不得发布不实的直播带货“战报”虚增流量,不得从事商誉诋毁、裹挟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严格安全生产管理。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外卖商家要强化网络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和反食品浪费法律法规相关要求,规范网络食品经营行为和防止网络餐饮食品浪费行为。
严格消费者权益保护。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规定,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高效处理投诉举报,妥善化解网络消费纠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双十一”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开展网络交易专项监测,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广大消费者如遇到违法行为,请及时向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