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热播剧《许我耀眼》
看现代婚姻中的法律启示
日期:10-29
近日,电视剧《许我耀眼》热播。当红主播许妍靠着光鲜的主持人身份和精心打造的身世,与家境优渥的沈皓明步入婚姻。看似十分般配的两人,因婚姻中充满了算计选择了离婚。经历婚姻破裂与事业挫折后,最终两人变得更加成熟,而重新靠近。本期“看剧说法”,让我们一起来看《许我耀眼》中关于离婚的法律问题。
法律上对于“净身出户”有何规定?
场景:许妍和沈皓明的婚姻看似甜蜜美满,实际充满了谎言。许妍伪造了高知父母的身份,嫁给了沈皓明,而沈皓明则隐瞒了自己有私生子的秘密。当谎言被戳破,决心离婚的许妍自愿“净身出户”,放弃了千万资产与电视台的工作。法律上对于“净身出户”有何规定?
解析:首先必须明确,我国法律中不存在“净身出户”这一法定概念,它既非法律条款中的规范表述,也不是法院认可的离婚财产分割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以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则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即便一方书面承诺“自愿放弃全部财产”,法院仍会严格审查其真实意愿——是否存在胁迫、欺诈、重大误解等情形,以及协议是否符合公平原则。
需要注意的是,若一方存在“重大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这并不等同于“净身出户”。法律仅支持在财产分割时对过错方适当少分,而非剥夺其全部财产权利。
什么情况下会触发离婚冷静期制度?
场景:许妍与沈皓明协商好后,签了离婚协议书,并在民政局提交了离婚申请。本以为可以直接离婚的二人,却被告知还有30天离婚冷静期。什么情况下有离婚冷静期?
解析: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协议离婚”的情形。具体而言,只有当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时,才会触发离婚冷静期制度;反之,若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存在争议,需通过法院判决离婚的,则不适用。
设置离婚冷静期的初衷,是为了避免夫妻因一时冲动草率离婚,尤其给有子女、家庭关系尚未完全破裂的夫妻提供缓冲。但也存在一些现实困境:部分存在家暴、精神控制的婚姻中,冷静期反而沦为“施暴延续期”;还有当事人被迫进入冷静期后,对方趁机转移财产、隐匿子女,加剧了受害者的困境。因此,若婚姻已实质破裂,且存在暴力、虐待、重婚等法定情形,应直接通过诉讼离婚维权,无需通过冷静期程序。
离婚冷静期的具体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场景:与许妍分开后,沈皓明才意识到自己不想离婚。为了挽回这段婚姻,沈皓明以各种借口拖延,最终错过了去民政局领离婚证的时间。若二人再想离婚,则需要重新申请,再“冷静一次”。离婚冷静期的具体程序与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离婚登记按照申请—受理—三十日—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从申请离婚到最终领取离婚证,总共经历两个30天的期限:
1.申请受理阶段(冷静期起算点)夫妻双方必须共同到场,向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需携带结婚证、有效身份证件,并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初审通过后,会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冷静期自收到申请之日起正式起算,而非从拿到回执单的次日开始。
2.冷静期阶段(首个30天)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若反悔,可凭本人身份证件和受理回执单,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无需征得对方同意。若双方均未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的第31天起,进入第二个30天的“领证窗口期”。
3.登记发证阶段(第二个30天)在“领证窗口期”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场申请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双方离婚意愿、子女抚养及财产债务协议无争议后,当场颁发离婚证。若超过30天未共同到场申请,将视为自动撤回离婚申请,需重新启动全部流程——这正是剧中许妍与沈浩明遭遇的法律依据。
也就是说,如果在任何一个30天内一方反悔,离婚程序就会终止,离婚申请会自动失效,婚姻关系仍存续,并不会“到期自动离婚”。
离婚冷静期内获得的收益
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场景:许妍与沈皓明因感情破裂提交离婚申请后,进入法定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许妍与朋友携手创立服饰品牌“妍衣坊”,并通过线上直播带货的方式获得了可观的经营收益。许妍在离婚冷静期内获得的创业收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离婚冷静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办理离婚登记的前置程序,在此期间,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并未正式解除,仍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此,许妍在离婚冷静期内通过创立“妍衣坊”获得的经营收益,原则上属于与沈皓明的夫妻共同财产。若存在以下两种例外情形,则该部分收益可认定为许妍的个人财产:一是许妍与沈皓明此前签订过书面财产约定,明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的生产、经营收益归个人所有;二是许妍能提供充分证据(如银行流水、转账记录)证明,“妍衣坊”的创业资金完全来源于其个人婚前财产或其他明确属于个人的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无关。 本报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