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涛
高密市夷安文化博物馆藏有一张1946年的汉奸土地分配证,上面留下了高密县政府在牛沟区没收汉奸土地,无偿分配给贫苦农民耕种的珍贵史料,是当时高密县开展锄奸反霸斗争、开设土改示范点和反奸诉苦运动的历史见证物。
早在抗日战争时期,共产党组织即在高密西南、南部不断发展。至1949年9月,胶济铁路北的胶高县撤销,胶高县西部的夏庄、姜庄、顺河、沂塘、张鲁、河崖六个区划归高密县。
这张汉奸土地分配证,是1946年祝恺然任高密县县长时颁发的,最后部分盖有“高密县政府印”和县长祝恺然钤印,1945年底至1949年2月,祝恺然曾在高密县担任县长职务,新中国成立后官至贵州省财贸部部长、贵州省商业局局长、贵州省委研究室副主任等,是中共贵州省第四届委员会委员。
高密的土地改革是在严酷的战争环境中进行的,与锄汉奸、反特务、斗地主、剿土匪、大生产等任务密切交织。1946年春,高密县进行了减租减息和反奸清算运动。县、区干部深入农村,发动群众,召开诉苦大会,控诉汉奸、地主、恶霸的罪行,开展了“双减”工作。经过两个月的时间,减租减息工作基本完成,基层政权初步建立和巩固。5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即《五四指示》),决定将抗日战争以来在解放区内实行的减租减息政策,改变为实行“耕者有其田”的政策。7月,胶东区党委在莱阳召开会议,组织各县认真学习讨论了《五四指示》,会后各县的土改工作迅速展开。高密县按照上级的指示,抓住县城解放后相对稳定的时机,对全县的土地改革作出了部署,积极发动群众在全县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没收了地主和汉奸的土地、房屋、牲畜和富农的剥削部分,烧毁旧地契,按人口统一分配土地。
汉奸土地分配证,即是高密县政府在1946年春开展反奸清算时,将汉奸土地重新分配给农民的珍贵史料。证上内容为:“县政府没收汉奸财产分配证:查大汉奸徐孝元,系本县牛沟区殷家庄村人,投敌叛国,罪恶昭彰,虽经屡次争斗而不悟。今按山东省《惩治汉奸条例》,除通缉归案法办外,并全部没收其财产,赔偿群众损失及分配给贫苦农民耕种。兹将下列土地分配给苗恒盛永远为业,特予此证。”证件后半部分有具体分配亩数以及县长钤印、县政府盖章等等。牛沟区,时属高密县。1947年12月,胶河县成立,牛沟区划归胶河县朱郭区。1953年,胶河县撤销,朱郭、牛沟等地划归胶县。
这次土地改革,是共产党领导的发动农民与汉奸、地主、恶霸进行的一场激烈的阶级斗争,最终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农民得到了土地,政治上翻了身,取得了民主、平等、自由的权利,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