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是人民群众的求助热线,更是危难时刻的“生命热线”,然而,有人却将其当成发泄情绪的工具,恶意拨打,甚至骚扰、辱骂110接警人员,严重影响正常的接处警工作。为此,我市警方提醒,广大群众不要恶意占用公共资源、扰乱公共秩序,良好的社会氛围需共同营造。
□本报记者 王晓萌
真实案例
8月1日21时许,临朐醉酒男子李某某被朋友送至小区门口后独自回家,因不胜酒力无法打开家门,遂拨打110报警电话。然而,当110接警人员专业、耐心地询问李某某具体情况时,李某某非但不配合,反而多次使用侮辱性语言对其进行辱骂。
随后,临朐警方迅速确定了肇事者身份,依法将其传唤至执法办案中心。经讯问,李某某对其辱骂接警员、扰乱公安机关工作秩序等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李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故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警方提醒
恶意骚扰“110”、谎报警情,不仅挤占有限的警务资源,造成警力浪费,还有可能让真正有需要的群众得不到及时救助。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谎报警情、案情或无故拨打报警电话等滋扰公安机关工作秩序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