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借调期间发生工伤,谁来承担责任?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工伤保险如何处理?在两个单位同时就业,发生工伤怎么办?发生工伤后,只能拿最低工资吗?没签劳动合同,能认定工伤吗?本期“人社政策你问我答”为您解答。
□本报记者 张沁
职工借调期间发生工伤,谁来承担责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工伤保险如何处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在两个单位就业,发生工伤怎么办?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九条指出,职工(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职工发生工伤后,工资怎么算?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没签订劳动合同,能认定工伤吗?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职工若未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可提供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其他材料,如领取劳动报酬的证明、单位同事的证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