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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讯 (全媒体记者刘伟)记者3月29日获悉,临淄区发布关于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拟认定名录的公示,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110处,目前已进入公示阶段。
据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家文物局《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按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安排部署,经征集线索、实地调查、资料复核、专家评审等多个程序,“齐故城小城外建筑基址”等110处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纳入文物保护范围,文物年代跨度从旧石器时代延续至近现代,涵盖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古石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