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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淄博晚报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年龄上限放宽至63周岁

日期: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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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A02       上一篇    下一篇

晚报讯 (全媒体记者刘洋)2月25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交通运输部日前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等5个部门规章进行修改,将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等相关从业人员的从业年龄上限从原60周岁放宽至63周岁,同步规范注销年龄标准,新规自2026年3月20日起全面施行。

据悉,本次新规主要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作出关键修改,重点优化从业人员年龄限制,打破原60周岁的从业年龄上限,统一执行“年龄不超过63周岁”标准。同时,将从业资格证注销条件中“年龄超过60周岁”同步调整为“年龄超过63周岁”,实现了从业年龄与注销年龄的无缝衔接,有效维护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秩序,保障行业管理的规范性和连续性。

为践行“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服务理念,切实减轻从业人员负担,交通运输部门将针对因年龄原因导致从业资格证注销的证件,在系统技术层面统一恢复为有效证件,并将证件有效期延长至63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