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全媒体记者徐勐)12月17日,淄博市政府市民投诉中心发布《区县政府、市政府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接话办理情况》,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郭亦华现场接听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中的问题给出了回复。
1.淄博高新区市民反映:其在居然之家商场订购的窗帘安装后发现有瑕疵,要求协调商家进行修补或更换。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调解,诉求人与商户已达成一致意见,商户为诉求人维修窗帘,并积极做好售后服务。
2.文昌湖区市民建议:对文昌馨苑小区周边售卖蔬菜水果的流动摊贩使用的秤进行检查。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诉后,文昌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立即对文昌馨苑小区附近流动摊贩的电子计价秤开展全覆盖检查,共检定电子计价秤18台,未发现缺斤少两情况。今后文昌湖区市场监管局将加大对辖区内流动摊贩电子计价秤的检查检定力度,发现问题依法处罚。
3.临淄区市民反映:其于12月9日通过京东平台订购桓公路“上海的葱油捞鸡”外卖,在食物中发现头发,且该店卫生状况不佳,要求查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诉后,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涉诉商户营业场所进行检查,该单位持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处于营业状态,其操作间环境卫生干净,从业人员按要求穿戴工作服、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要求商家加强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严格餐饮服务操作规范,确保食品安全。关于食物内存在头发的情况,经调解,双方已达成和解。
4.张店区市民反映:其于12月4日从瑞安路鲜奶店购买到已过期的桃李面包,要求处理。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诉后,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立即联系诉求人了解有关情况,并前往涉诉商户进行现场核查,综合诉求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店内监控视频以及商户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和相关证明文件,暂无法认定其购买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来源于该商户,且现场未发现市场监管领域的违法事实,不符合立案条件。关于消费纠纷问题,诉求人与商户已达成一致意见。
5.周村区市民反映:其在周隆路5699号家具店购买的书橱缺少隔板,要求协调处理。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调解,涉诉商户已为诉求人重新安装隔板,并表示做好售后服务。
6.临淄区市民反映:其于11月16日通过拼多多平台从周村双旭电器厂购买电热锅,使用后出现锅底发黑的现象,认为存在质量问题,要求处理。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周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涉诉商户提供了有关电热锅的合格证及检测报告,执法人员根据现有证据未发现质量问题。关于消费纠纷问题,经调解,诉求人与商户已达成一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