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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淄博晚报

遛狗不拴绳?“新法”将重罚

日期: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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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5版:A05       上一篇    下一篇

近日,淄博市公安局柳泉分局辖区某社区内,一只未拴绳的小狗朝邻居孩子跑去,引发一场激烈的邻里纠纷。

据了解,事发时养犬人正带着未拴绳的宠物犬在社区内活动,狗突然奔跑惊吓到了邻居,双方因此发生争执。民辅警到达现场后,首先安抚了双方情绪,随后耐心向养犬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民辅警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如果您是那位被突然冲过来的狗吓到的邻居,您会是什么感受?如果您是犬主,看到爱犬因为未拴绳而发生意外,又会多么心痛?”

最终,经过耐心调解,养犬人最终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诚恳道歉,邻居也表示谅解,矛盾当场得以化解。

警方提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此次修订专门为养宠行为划定了明确的“红线”。

遛狗不拴绳将面临明确处罚:根据新规,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所有犬只均需拴绳:值得注意的是,这一规定不仅适用于烈性犬,也包括所有宠物犬。这意味着,无论犬只体型大小、性格温顺与否,在公共场所都必须采取拴绳等安全措施。

违规饲养烈性犬处罚更严:对于违规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的行为,将给予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将依法给予罚款或拘留处罚。 (全媒体记者王敬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