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新增纳税缴费失信行为 6个月后可申请信用修复
日期:11-27
晚报讯 (全媒体记者徐勐)11月26日,淄博市政府市民投诉中心发布《区县政府、市政府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接话办理情况》,就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吕文涛现场接听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中的问题给出了回复。
1.淄博经开区市民咨询:其公司因案件问题纳税信用等级降低,当前案件处理完毕,纳税信用等级现为D级,无法开具大额发票,咨询如何开具大额发票。
市税务局答复:经核实,诉求人企业前期因存在涉税案件,导致纳税信用等级判为D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2号)第三十四条“对纳税缴费信用评价为D级的经营主体,税务机关应当采取下列措施:(二)结合经营主体风险评估情况,限额限量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限制数电发票额度;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领新、严格限量供应。”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采取限票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12号公告发布的《纳税缴费信用修复范围及标准》“偷税(逃避缴纳税款)金额100万元(含)以下,已纠正纳税失信行为、履行法律责任,申请前连续6个月没有新增纳税缴费失信行为记录的,税务机关依据经营主体申请重新评价纳税缴费信用级别,但不得评价为A级。”经查询,该企业涉税金额小于100万元,并已补缴税款、滞纳金。但该企业2025年第二季度存在逾期申报行为,不满足申请前连续6个月没有新增纳税缴费失信行为记录,故当前不满足纳税信用修复的标准。建议诉求人在不增加新违法失信行为的情况下,于最后一次违法行为处理时间往后推6个月,满足信用修复的标准后,联系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缴费信用修复。成功修复后按流程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发起发票额度调整申请。
2.沂源县市民反映:淄博特易停车管理有限公司欠缴其2020年6月至2022年10月的社保,相关材料已移交至沂源县税务局,但沂源县税务局一直未给其受理,要求处理。
市税务局答复:经核实,淄博特易停车管理有限公司拖欠诉求人社保、医保问题,因前期人社部门、医保部门移送资料存在问题,被沂源县税务局退回修改。11月21日,沂源县税务局会商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局,已将相关资料归集完成。目前该诉求已受理,沂源县税务局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