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全媒体记者徐勐)9月24日,淄博市政府市民投诉中心发布《区县政府、市政府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接话办理情况》,就临淄区委常委、副区长张敬帅现场接听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中的问题给出了回复。
1.外市市民反映:其于2024年10月、11月跟随十六化建有限公司在临淄区金山镇齐翔腾达化工有限公司从事安装工作,被拖欠19000余元工资,要求协调发放。
临淄区答复: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于2025年9月19日对诉求人被拖欠工资一事立案调查。诉求人后期可拨打电话(0533-7366115)咨询进展。
2.临淄区市民反映:其为齐都镇南马坊村村民,该村还剩10户居民未搬迁,要求安置。
临淄区答复:经调查,齐都镇南马坊村在2014年左右进行旧村改造,诉求人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分得楼房一套,未搬迁户不包括诉求人。该村目前还有6户村民因自身原因对拆迁安置方案不认可未搬迁至新村,其他户的村民均已搬迁至南马坊村楼区。未搬迁的村户若认可齐都镇南马坊村拆迁安置协议,可随时联系村委进行搬迁安置。
3.临淄区市民反映:稷下北生活区24号楼路南院内的麦齐蛋糕店拖欠其5月、6月工资,要求协调发放。
临淄区答复:经协调,麦齐蛋糕店负责人已将诉求人5月、6月工资结清。
4.临淄区市民反映:9月5日,其在金岭回族镇主干道上与一名老人发生交通事故,现场处理事故的交警办案不公、态度差,要求处理。
临淄区答复:经查看执法记录视频,未发现现场处理事故的交警办案不公、态度差的问题。交警督察约诉求人见面,一起查看执法记录视频,消除误会,被诉求人拒绝。若诉求人有异议,可至临淄交警大队查看执法记录视频。
5.临淄区市民反映:山东吉孚消防有限公司因毗邻企业发生事故导致厂内玻璃损坏,金岭回族镇政府统计受损情况后一直未赔付,要求处理。
临淄区答复:经核实,前期诉求人已自行找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现阶段需要支付维修费用。金岭回族镇已将相关诉求反馈给毗邻企业,待商议赔偿完毕后处理,后期镇政府将继续加强沟通,推进相关工作。
6.临淄区市民反映:其父亲为金岭回族镇金岭五村村民,家中耕地被占用后一直未赔付,要求处理。
临淄区答复:经核实,2010年因建设省重点项目需占用金岭五村村民的土地,征地时涉及该地块的45户村民签订了补偿协议并自行拆除,诉求人父母不接受补偿方案。金岭回族镇政府多次与诉求人父母进行沟通并下达限期拆除清理通知书,但诉求人父母迟迟未进行拆除,2010年10月,金岭回族镇将其承包的果园地内果树、房屋等地上附属物进行了清除。2010年11月16日,诉求人父亲接受了原清点认定的补偿方案,现场签订了补偿协议,领取了补偿金和原家中的物品。诉求人不认可前期补偿方案,就金岭回族镇用地行政强制纠纷事项向临淄区人民法院起诉,临淄区人民法院依法进行了判决。诉求人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向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二审,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2014年12月11日,诉求人及其父亲二人到金岭回族镇签字确认领取赔偿金,金岭回族镇已按判决书执行,无法再次进行赔付。
7.临淄区市民反映:青蓝府小区1期承诺2024年年底交房,但至今未交,要求核实交房时间。
临淄区答复:经核实,前期淄博齐盛德置业有限公司因资金原因造成青蓝府项目停滞。2025年4月,临淄区政府明确由九合金控公司托管项目,全面承接后续工程建设,并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托管领导小组,下设各专班协同推进。下一步,部门将稳妥推进项目进展,力争2026年2月16日完成施工交付。
8.临淄区市民反映:其儿子及其孙子孙女户籍在辛店街道山王村,但是未被认定为村集体成员,无法享受村民待遇,要求处理。
临淄区答复:经核实,20世纪90年代山王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约定福利政策为:“独生女户其家庭成员及其后代均享受村民福利;双女户由户主选一户女婿、外孙享受山王村正常村民福利;非独生女户(全部男孩或者有儿有女)所有儿子及其家庭成员均享受村民福利,所有女儿享受村民福利,但是所有女婿、外孙及其后代不享受村民福利。”诉求人婚后随妻子落户山王村,其妻子有弟弟,为非独生女户,因此诉求人及其后代均无法享受村内福利待遇。根据《山王社区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股东资格认定办法》:“二、股东资格界定范围规定,(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享有股东资格:1.截止基准日(2018年2月7日24时)户口在本社区、享受山王社区居民福利待遇的居民(包括基准日前已办理结婚登记,户口迁入本社区,应当享受但还未实际享受居民待遇的儿媳、女婿)”规定,诉求人不属于“应当享受但还未实际享受居民待遇的女婿”条件,不能享受村民(股东)待遇,诉求人后代也不能享受村民(股东)待遇,也就无法认定为股东(村集体组织成员)。
9.临淄区市民反映:其为稷下南生活区居民,咨询该小区能否进行老旧小区改造;临淄火车站改造工程至今未完工,要求核实完工时间。
临淄区答复:经核实,稷下南生活区为齐鲁石化“三供一业”移交临淄区的小区,该小区在2019年移交前已对供水、供电、供暖主管网以及楼顶防水、楼道粉刷、部分楼体开裂修复等基础设施进行了改造,目前该小区暂无棚改政策及老旧小区改造的计划。临淄火车站改造工程包含站场改造工程和站前广场及配套建设项目两部分,其中站场改造工程除旅客天桥工程需结合站房一并建设外,截至目前,其余工程已完成,并于2024年12月通过竣工验收。站前广场及配套建设项目目前已完成前期办理手续、考古工作及站房综合体施工招标、火车站广场项目招标。受济南铁路局对站房综合体建设资金一次性拨付要求和临淄区整体财政形势影响,经与济南铁路局协商,暂缓站房综合体施工。因火车站广场项目作为站房综合体配套项目,受站房综合体暂缓施工影响,目前不具备进场施工条件,无法预计完工时间。
10.临淄区市民反映:其为辛东社区居民,物业要求交纳停车费并签订自愿交费承诺书后才予以录入车牌,认为不合理,要求处理。
临淄区答复:经调查,为规范管理小区车辆,维护小区内的停车环境,避免车辆乱停乱放,辛东社区物业公司今年在小区内规划了停车位。前期物业公司已入户征求居民意见,同意户数已达法律规定的比例,因此收取停车服务费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为规范小区内停车制度,物业公司制定了停车须知而不是自愿交费承诺书,交纳停车服务费的业主需要知晓停车说明,目前已要求物业公司停止签订停车须知,用口头告知的形式告知业主规范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