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全媒体记者徐勐)9月17日,淄博市政府市民投诉中心发布《区县政府、市政府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接话办理情况》,就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统兵现场接听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中的问题给出了回复。
1.高青县市民反映:高青县王府井商业街九号电动车门店至老汽车站东门路段,每逢集市有商贩占道经营、堵塞交通,要求处理。
市城市管理局答复:接诉后,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在大集期间安排人员定点值守,引导商贩合理规划摊位、靠边摆放商品,禁止在信号灯周边、道路交叉口、出入口及消防通道等关键区域设摊,确保道路通畅。同时加强宣传与教育,安装宣传标识,明确经营规范要求,倡导商贩主动配合管理。
2.淄博高新区市民反映:金晶大道高新区路段的口袋公园垃圾无人清理,要求及时清理;中德亚运村河东生活区每天早上5点清运垃圾,噪音扰民,要求延后时间。
市城市管理局答复:接诉后,城市管理部门立即安排人员对金晶大道全线的口袋公园进行排查,落实整改,现已整改完毕。下一步,城市管理部门将加大巡检力度,做好绿地日常养护及捡拾工作。淄博高新区已将中德亚运村周边小区的垃圾清运时间调整至早上6点以后,避免清运时间过早带来的影响,今后会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按照规范和规定时间作业,减轻噪音扰民。
3.张店区市民反映:其是通济社区居民,因楼顶漏水需进行维修,但由于邻居在公共露台铺设瓷砖导致无法施工,要求处理。
市城市管理局答复:经调解,通济社区楼顶维修问题双方已达成一致意见,诉求人表示满意。
4.张店区市民反映:尚美名苑小区内部未施划车位,停车混乱;尚美第三城垃圾池异味扰民,要求处理。
市城市管理局答复:经核查,尚美名苑小区原规划中未施划车位,针对停车混乱问题,城市管理部门将督促物业公司加强管理,进一步增加保安巡逻频次,发现车辆乱停乱放情况及时制止,呼吁业主文明停车。尚美第三城是商业街区,垃圾产出量大,商户自备垃圾桶,满桶后运至垃圾存放点,点位每天上午、下午各清运一次。城市管理部门已督促物业公司安排工作人员对垃圾桶和垃圾点地面进行清洗,增加冲洗频次和冲洗效果,并对垃圾点进行封闭,尽量避免异味扩散影响居民。
5.沂源县市民反映:历山小区14号楼有业主在住宅内开设家常菜馆,要求取缔。
市城市管理局答复:经核查,诉求人反映的家常菜馆于2009年6月21日注册,已办理营业执照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经核实,油烟净化设施定期清洗并保持正常使用,油烟达标排放。2015年8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对该门店在持有颁发的营业执照的情况下进行取缔或关停没有法律依据。下一步,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持续加大该餐饮店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即查即改,督促店铺对油烟净化设施定期清洗维护,将对群众的影响降到最低。
6.张店区市民反映:其是璀璨珑府小区业主,小区东大门开关时异响;地库入口处的雨水箅子在车辆通过时有异响;齐盛里余小闲鲁菜馆晚上营业期间噪音扰民,要求处理。
市城市管理局答复:已安排物业对大门产生异响部位进行注油处理,目前开关异响问题已得到缓解。经现场检查,地库入口处的雨水箅子在车辆通过时有异响,是因雨水箅子周边及底部破碎导致的,目前物业公司已采购配套材料,预计于10月10日前完成整改。经协调,余小闲鲁菜馆已停止演唱活动,现已无噪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