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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淄博晚报

落实税收政策 助力个体工商户快速发展

日期: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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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A02       上一篇    下一篇

晚报讯 (全媒体记者颜慧)2025年税务部门对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哪些具体举措?2月26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拼经济比贡献看成效”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一场——淄博市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服务年活动新闻发布会。会上,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葛圣奎回答了记者的这一提问。

近年来,市税务局紧紧围绕全市“3510”发展目标和“强富美优”城市愿景,聚力“五个淄博”建设,从落实政策、优化服务入手,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我市个体工商户快速发展。

持续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现行税费优惠政策包括: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3%征收率减按1%征收;“六税两费”实行减半征收,包括: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对于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以上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持续优化办税缴费服务。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举办新办纳税人“开业第一课”活动,精准推送涉税政策服务,优化纳税人办税体验。针对有“个转企”意愿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点对点”辅导,获取个性化税务服务。针对办理歇业的个体工商户按规定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即可,无需另行报告;按月申报预缴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办理歇业后,可自下一季度起调整为按季预缴申报;歇业状态的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次申报缴纳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