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全媒体记者董晴晴 通讯员胡正学)1月7日,记者从桓台县公安局了解到,2024年12月以来,桓台县公安局持续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整治专项行动,重拳打击非法运输、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活动,共破获刑事案件1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人,行政拘留9人。
2024年12月下旬,索镇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居民王某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销售烟花爆竹有关信息。经查,王某在某村一仓库内储存大量烟花爆竹并进行销售。目前,王某因非法储存、买卖危险物质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2024年12月25日,少海派出所民警接到线索,发现李某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非法买卖烟花爆竹。目前,李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4年12月31日,田庄派出所民警工作中发现,辖区姜某在其经营的超市内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民警当场查获20余箱烟花爆竹。目前,姜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2025年1月1日,少海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宋某驾驶车辆在县城内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并查获烟花爆竹11箱。目前,宋某因非法运输、储存危险物质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非法买卖、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属于违规违法行为,可能引发严重的安全事故,危及自身及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广大群众要增强安全守法意识,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自觉遵守桓台县禁燃限放规定。如发现非法买卖、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共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