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全媒体记者颜慧)1月7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常雁飞对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关政策进行解读,并介绍试点工作相关情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科室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近年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倡树“三提三争”,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立足普惠共享的制度优势,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和民生保障作用。截至2024年底,住房公积金制度已累计惠及我市131.71万人,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572.34亿元,累计向19.74万户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604.51亿元。住房公积金已成为我市住房保障体系和住房市场体系的重要支撑。
为了让灵活就业人员也能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政策红利,我市积极争取成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全国第三批试点城市。2024年11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批复我市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全国第三批试点城市,试点工作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启动。
我市在充分调研和借鉴前两批试点城市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共享、守正创新、需求导向、统筹兼顾”的原则,充分考虑灵活就业人员的现状、特点和需求,制定了符合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实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试点政策。
试点政策具有以下特点:降低门槛,广泛覆盖;存取灵活,退出自由;正常计息,补贴激励;协议管理,转移方便;贷款同权,存贷挂钩;税收减免,积金赋能。其中,为了让灵活就业人员以较低缴存成本享受制度保障,将缴存比例下延至5%;对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无逾期记录的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按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10%给予缴存补贴,皆为全国首创。
此次试点政策的实施,不仅为广大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安居保障,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同时,对助力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和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助力“劳动淄博”“服务淄博”建设,提高灵活就业人员“来淄博、在淄博、爱淄博”的吸引力也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