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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淄博晚报

子女连续19年争交“零花钱”

日期: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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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4版:A04       上一篇    下一篇

在临淄区凤凰镇西刘村有一项实行了19年的村规,要求子女每年把孝敬、赡养老人的“零花钱”交给村里的老年协会,再由老年协会发给老人。用村里老百姓的话说,这叫依“法”孝老。该村规的实施真正让孝文化传播到每家每户。

1月2日,西刘村老年协会的成员和村“两委”成员走进81岁老人王月荣的家里,进行家访。自2006年村里规定子女给老人“零花钱”以来,家访工作也随之展开。

“家访的内容主要就是了解一下《赡养老年人协议书》里规定内容的落实情况。另外,就是问问他们对子女有什么要求,看看我们还有什么能够帮助到他们的地方。”西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其武介绍,西刘村70岁以上老人都要和子女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要求子女每年将孝敬赡养老人的“零花钱”交给村里的老年协会,“零花钱”从600元至1200元不等,再由老年协会发给老人。

记者在《家庭赡养协议书》上看到,上面从老人的物质生活、精神生活等方面列出了8条详细内容。“子女、父母双方签名后,交给老年协会监督实施。”刘其武说,经过近20年潜移默化的影响,村民们早已把孝老敬老融入到日常的生活中。

在村民张秀兰的家中,二女儿齐玉芳正在忙着打扫卫生。张秀兰今年89岁,几年前,儿子因病去世,照顾老人的生活起居就落到了儿媳和女儿们身上。“我在这待两天,再一天是我小妹妹来。”齐玉芳告诉记者,早上晚上,都是弟媳给老人做饭、往家里打水,对老人特别好,一家人其乐融融。

近年来,西刘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引,积极践行“以孝治村”的理念,不仅仅是“零花钱”,村委会每年还拿出专项资金,在重阳节等传统节日为老人发放福利,对“好儿媳”“好儿女”进行表彰奖励,树立先进典型,以此弘扬孝老爱亲的传统美德,让家庭更和睦,村风更淳朴。

(全媒体记者崔晓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