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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淄博晚报

莫让烟花爆竹成为“年关之痛”

日期: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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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4版:A04       上一篇    下一篇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城市禁放限放烟花爆竹,但每年春节期间,因烟花爆竹导致意外伤害的新闻频频被送上热搜。

2024年1月,贵阳市某小区发生了一起烟花失火案,致一名72岁老人曾某某被困后不幸遇难。事发当晚,李某甲、李某乙在楼下违规燃放烟花,火星从窗户溅入室内,点燃了可燃物引发火情。

2024年2月,山东某县一住户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家中起火引燃了这些烟花爆竹,导致后续爆炸起火。事故发生时,这位住户在家,因此遇难。

2023年2月,陕西安康一名27岁的男子放鞭炮时,不慎将左手炸伤。医生表示患者手部伤情严重,没有再植条件,该男子进行了截肢手术。

2023年1月,山东某县9岁男孩燃放烟花爆竹时受伤。经检查,男孩的肾、脾破裂,大小肠穿孔,腹壁肌肉坏死,受伤严重。

……

传统观念里,燃放烟花爆竹是春节的“灵魂操作”。人们也觉得鞭炮声能驱散一年的晦气,带来热闹喜庆的过年味。然而,一个个触目惊心的案例说明,燃放烟花爆竹很有可能对人身安全造成意外伤害,严重的甚至危及群众生命安全,必须对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问题高度重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烟花爆竹及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等行为,将根据情节依法给予相应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明确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中,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中,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全媒体记者王敬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