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全媒体记者赵晓雯)12月11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校园餐”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公告,并公布市及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
据了解,依据《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国市监稽规〔2021〕4号)和《市场监管总局 财政部关于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举报实施奖励的公告》(2024年第37号)有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鼓励社会公众和学校内部人员及相关知情人积极举报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食品供应企业等“校园餐”生产经营单位重大违法行为。
举报人如发现“校园餐”生产经营单位重大违法行为,可通过拨打投诉举报电话或发送邮件,以及登录全国12315平台等形式进行举报。对举报“校园餐”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经查涉嫌犯罪或者依法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吊销(撤销)许可证件、较大数额罚没款等行政处罚的,予以奖励。举报奖励的等级评定、实施等最终解释权由负责举报调查办理、作出最终处理决定的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办理。
举报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