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曼妮终于等到那一声啼哭,孙智豪在社交平台记录了妻子顺利生产的喜讯。很多人这才想起3个月前的那则新闻——8月24日晚,一位怀孕34周的孕妇被高空扔下的芝麻油玻璃瓶碎片砸中右脚,两根脚趾严重受伤。这位孕妇正是刘曼妮。
最近,原本住在29楼的刘曼妮,搬到了同小区另一栋低层的住宅里。这一案件最终被定性为刑事案件。确定可疑楼层、上门提取DNA、锁定并逮捕抛物者、完善伤残鉴定报告并等候起诉,整个过程十分顺利。
但这样的情况并非高空抛物事件中的常态。
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高空抛物作为刑事犯罪被正式写入刑法。在三年多的具体实践中,在没有警方协助的情况下,如何找到抛物者?找到抛物者后,执法部门的处罚力度是否到位,是否引起公众足够的重视?如果找不到抛物者,又有多少人会选择起诉整栋楼这一成本巨大的维权方式?
城市高楼中的人们依旧被困在这些问题里。
天降油瓶
对刘曼妮来说,8月24日是一个至今想来依然心有余悸的日子。
这天晚上,她和丈夫孙智豪像往常一样,下楼散步遛狗。被从天而降的玻璃瓶砸中时,惊吓比疼痛更早一步到来。当时,她怀有34周的身孕,肚子已经大得在正常走路时无法看到双脚。
听到哭声后,孙智豪转身看到坐在地上的妻子和散落的玻璃碎片,第一时间报了警。孙智豪脱下妻子穿着的洞洞鞋查看伤情,发现鞋底已被鲜血浸满。“第三根脚趾只剩下半截,第四根脚趾像炸开一样,指甲已经没有了。”孙智豪回忆。
他们来到一家以骨科见长的医院。一位骨科主任表示,正常人接骨后断指的存活率只有三到五成。而对于孕妇来说,术后无法使用加速血液流通的药物,直接清创缝合才是最保险的选择。再加之,接骨手术起码要做六七个小时,这是刘曼妮和腹中胎儿都难以承受的时长。
为了最大程度减小对胎儿的影响,医生在刘曼妮的脚心打了一针局麻,为她进行了修复手术。
事发当晚从医院回家时,越靠近抛物楼栋她就越心慌,坐在轮椅上控制不住地出冷汗和发抖,她事后才知道,砸中自己的是一个容量550毫升的芝麻香油瓶。
2023年11月,北师大博士生张进帅、李金珂基于对136份刑事判决书的分析和考察,发表了一篇题为《高空抛物犯罪的特点、成因与治理对策》的论文。其中提及,我国高空抛物案件中犯罪人所抛掷的主要物品,正是“芝麻香油瓶”一类的生活垃圾。
锁定抛物者
事情发生前,专门的防高空抛物摄像头已经覆盖了小区的每一栋高层,对于孙智豪和刘曼妮来说,锁定抛物者更加有迹可循。
事发后的第二天,民警为刘曼妮和孙智豪做了笔录,并调取了监控。然而,案发时是晚上,光线昏暗,孙智豪回忆,通过监控,只能看见一条从低楼层出现的白色抛物轨迹,无法确定抛物者所在楼层。
很快,案件从镇派出所被移交至县派出所,由刑警大队接手。尝试多种方法无果,刑警决定通过DNA比对来锁定抛物者。这是一栋一梯四户的32层住宅。孙智豪表示,根据芝麻香油瓶下落的轨迹,刑警锁定了可疑楼层,并对可疑楼层每层的第四户业主进行采样。不到三天,孙智豪就被告知,抛物者已被抓获。
那天是9月2日,距离事发仅过去9天。然而,在更多高空抛物事件中,这样的过程和结局并非常态。
刑警秦海洋已从警三十余年。近年来,他持续关注与高空抛物相关的社会案件。他表示,一般情况下,民警到现场后会有基本判断,分辨案件属于“高空抛物”还是“高空坠物”,前者属于刑事范围,而后者系民事侵权。
但现实是,大多数情况下,现场留存的证据并不充分,因此难以在“抛”和“坠”之间准确定性。秦海洋也坦言,不可否认一部分民警不想“多管闲事”。
所谓“闲事”,与公安机关的内部分工有关。秦海洋表示,一般而言,派出所可以侦办因果关系较为明确、案情清楚的刑事案件。以高空抛物为例,大多指的是能现场抓到抛物者且对方承认的情况。需要经过多次且使用多种手段调查才能确认抛物者的案件,则会移交给上级公安机关的刑警大队进一步侦办,且前提是确实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2021年3月1日,高空抛物正式入刑。但法条明确,高空抛物罪的认定需要满足一定的违法犯罪情节,包括行为人的动机、抛物场所、抛掷物的情况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
秦海洋表示,若某高空抛物行为被确定为刑事案件,正常的办案流程为:出警、受案、完成正常的立案程序,此后才能进行刑事案件调查,提取证据;嫌疑人抓到后,再报捕起诉。而DNA的采集、公共监控的调取等环节,正是“提取证据”的重要手段。这解释了为什么很多高空抛物案“去调查一下”后就不了了之。
成本
如今回想,刘曼妮和孙智豪都觉得,除了身体遭罪外,案件本身解决得十分顺利,“警方积极主动完成了所有环节”。他们把重要的推动因素归结为舆论压力。
事发第二天晚上,看着因疼痛无法入睡的妻子,孙智豪在自己粉丝量甚少的社交平台上记录妻子的遭遇。“发生好多事,心里很烦,就是做一个心情的输出口。”回忆发帖初衷,他没有料到舆论将会发酵。
随后几天,上门的民警除了告知案件进展外,另一个任务就是劝孙智豪删帖。“比较担忧,因为有太多高空抛物事件最后都不了了之。”孙智豪说。在民警的反复劝说下,他将帖子设置成“仅自己可见”。
等了一两天没有消息,孙智豪希望能在妻子生产前把这件事处理完,于是又把帖子改成“公开可见”。“舆论压力还是会有的,可能慢慢被上层看到了,案子被转到县派出所。”孙智豪猜测。
对于多数不被看到的受害者来说,维权是一件顾虑重重且需要成本自负的事。
在无法找到抛物者的情况下,受害者唯一能做的是以民事诉讼的方式起诉整栋楼,这意味着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时间很漫长,消耗的精力非常大,请律师又是一笔费用,得不偿失”。
“家人觉得搭这么多时间不值得,也不希望把邻里关系闹得太僵。”高空抛物受害者胡江说。因此他也没有在业主群里公开声讨抛物者。但他表示,如果受到了人身伤害,肯定会起诉。
历时两个半月拿到了赔偿款后,胡江觉得抛物者没有受到任何惩罚,“其实我损失更大一些,地板损坏我都没算。也花了很多时间,最后该赔偿的也没全部赔给我”。
王琦是自由摄影师,对他来说,维权的过程还伴随着很多隐性成本。他原本接了一单外地的活,因为车被砸没去成。事发后把车拖到4S店,也是他自掏腰包。他总结,高空抛物受害者无论维权拿到了多么圆满的结果,都不可能挽回所有损失。
长期受到高空抛物困扰的上海人米婷婷呼吁更多有相似遭遇的人一起来解决问题。她住在一栋高层里带小院的一楼,每隔几天,她就会在院子里发现楼上扔下来的纸巾、烟头、儿童玩具等杂物。
刚入住时,她每天都在业主群里提醒。长期得不到改善后,她说过几句难听的话,结果落得一个“很难相处”的名声。有一次,楼上有小孩扔下一根钢管,她也不好多说什么,“小孩和家长我都认识”。之前曾被砸坏的玻璃,她花了近1000元更换,也没有向邻居追究。
王琦有同样的感受。“为什么高空抛物一定要造成很恶劣的后果,才会被舆论和司法体系关注到?”他常常对此感到失望,但也觉得个体力量无法做得更多,与其他受害者联合起来的想法也不现实。“就算在群里说了又怎么样?”
谁在抛物?
直至现在,刘曼妮和孙智豪仍然想不明白,向他们扔下芝麻香油瓶的那位年轻人是出于何种动机。
据孙志豪了解,抛物者与其他人合租一户,警方第二次上门时才采集到他的DNA。
孙志豪也曾试图询问过警方有关抛物者更多的信息,警方的回应含糊不清,孙志豪便不再多问。对此,秦海洋解释称,在刑事案件中,一般公安机关只会告知基本案情、案件调查进展等信息,对个人信息的保密是为了保障嫌疑人的基本人权。
抛物者的父亲通过警方联系上了孙智豪。“他天天和我说家庭有多么困难,希望获得原谅。”孙智豪为难又压抑,他觉得自己像是被道德绑架了。
不堪重负下,他删除了抛物者父亲的联系方式,希望一切事项通过律师沟通。
目前,检察院已经批准逮捕,待刘曼妮的伤残评定结果出来,就可以对抛物者进行起诉。
结合平时的工作经验,秦海洋表示,高空抛物入刑法的时间尚短,在具体的认定层面存在很多模糊地带,入罪标准就是其中之一。这是日后司法解释可以进一步努力明确的方向。
另外,并非所有高空抛物行为都会被定为“高空抛物罪”。秦海洋表示,一个月前核准死刑的长春高空抛物致死案中,抛物者通过形式上的高空抛物行为以报复社会,对不特定的多数人群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主观上是故意的,本质上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这是比高空抛物更为严重的一种犯罪,最高可判处死刑。
也就是说,高空抛物严重与否,除了其造成的客观后果,一个重要的判断标准是抛物者的动机和目的。“对公安机关来说,涉及主观因素的判断是很困难且烦琐的环节”,秦海洋说,往往需要搜集多方证据,再使用相应的讯问手段才能判断。
细算下来,中国人“上楼”至今,也不过短短三四十年。
“法律不是万能的,高空抛物也不是抓几个人就能彻底解决的。”在秦海洋看来,人们有时会对《刑法》有过高的期待,但实际上更重要的是人们观念上的改变。
(应采访对象要求,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据《解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