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全媒体记者陈道峰)为进一步打击滥用执行异议权利的行为,维护良好司法秩序,持续增强司法公信力,近日,临淄区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出全市首份《滥用执行异议权利风险告知书》。
在执行山东某银行与田某、贾某(系夫妻关系)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山东某银行申请拍卖抵押物,但被执行人田某、贾某声称作为抵押物的5套房产已租赁给魏某,并被其转租。为加快拍卖流程,给被执行人节约评估费用,11月4日至6日,执行干警先后前往青岛、威海两地,对被执行人田某名下5套房产进行线下调查。
11月4日,执行干警来到青岛市平度市对被执行人田某的第一套房产进行调查。执行干警先后前往当地税务局进行房产询价,并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房产查封,将房产询价函与查封公告送达给房产实际使用人,告知其享有优先购买权。
11月5日,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剩余4套房产进行询价并查封。在实地察看了这4套房产水电使用等情况后,执行干警发现其中3套并无人居住。当晚,执行干警将田某名下的5套房产的询价函和查封公告送达给房产实际控制人魏某。在对魏某进行线下笔录调查时,执行干警发现魏某所陈述的内容存在多处漏洞。
执行干警通过调取买卖合同档案,印证了魏某确实存在虚假陈述、恶意阻碍执行的情形,遂于6日下午向魏某发出《滥用执行异议权利风险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