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全媒体记者赵培珊)《淄博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发布对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有什么推动作用?如何确保公共数据安全?10月17日,在新闻发布会上,市大数据局党组书记、局长范继英就这些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已成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资源。近年来,我市通过公共数据的融合共享,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一次办好”“高效办成一件事”等改革创新突破,开展了一系列战略性、开创性工作,极大提升了企业、群众办事的便利度和满意度。
目前,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0%以上。例如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将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申领、预防接种、出生登记、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社会保障卡领取等5个事项重构融合,群众仅需填3个表单项、拍照上传1份材料,即办即成。当下,“无证明城市”建设全领域推进,推动294类证照对外共享服务,8938项事项“免证办”,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办法》的出台,是我市大数据工作持续向纵深推进的标志性、全局性举措,将进一步完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配套制度,有利于加快破除阻碍数据要素有序流通和深度应用的体制机制障碍;将进一步强化公共数据统筹管理,在深化公共数据共享开放、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以及促进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应用等方面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将进一步强化公共数据供给,有利于发挥数据要素对其他生产要素的乘数作用,推动数据要素与其他要素结合,催生数字经济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此外,在保障公共数据安全上,《办法》还通过建立公共数据安全责任制、强化落实各项数据安全保障措施、加强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等举措,防范公共数据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