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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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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淄博晚报

淄博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试点企业申报条件及考核细则公布

日期: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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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A03       上一篇    下一篇

晚报讯 (全媒体记者刘洋)具备什么条件可以申报绿色货运配送试点企业?考核时将重点考核哪些指标?10月10日,在淄博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创建暨政策出台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同志就此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出台《淄博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试点企业认定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为了激发我市城市配送领域的活力,培育一批绿色、规范运营的城配企业,鼓励全市所有从事城市配送的企业,都参与到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创建中来。

《办法》明确,实现干线规模化运输与支线集散分拨一体化操作,占地规模达到120亩等条件的货运枢纽可申报试点企业;基本实现统一存储、集中分拣、共同配送功能,占地规模达到30亩等条件的公共配送中心可申报试点企业;自有和长期租赁鲁C号牌的城市配送车辆达到15辆或冷藏配送车辆达到10辆等条件的城市配送企业可申报试点企业。

综合考虑国家评分细则及我市创建基础等多方面因素,我市制定了详尽的考核细则,考核指标根据试点企业类型的不同各有侧重。货运枢纽作为城市配送网络中的一级节点,侧重于考核园区的功能建设,如仓储、分拨、配载、配送、信息服务、中转换装等基本功能的实现,以及干支衔接、甩挂运输、多式联运等先进运输模式的实现;公共配送中心作为城市配送网络中的二级节点,侧重于考核园区的组织功能,如是否实现统一存储、集中分拣,是否采用共同配送等先进组织模式;对城市配送企业的考核侧重于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先进组织模式的应用及信息化建设。

各区县咨询电话已在“淄博交通”微信公众号公布,有意向申报试点的企业可以就申报途径、申报资料清单等事宜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