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点手机,美食即达,外卖正全面渗透到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尽管外卖让消费者线上购买美食变得简单便捷,但隐藏其中的“幽灵外卖”以及食品安全问题却不容忽视。
外卖变质属商家违约
《民法典》《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外卖变质、有异物属于商家违约。消费者和商家之间成立买卖合同关系,商家有为消费者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商品的义务。如果外卖商家提供的外卖不符合上述质量要求,则构成对上述买卖合同的违约,需要向消费者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消费者食用后诱发食源性疾病,可能同时构成侵权,消费者可以选择向外卖商家要求侵权损害赔偿。
此外,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若外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除赔偿损失外,消费者还可以向外卖商家主张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若达到《刑法》中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或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构罪标准,可以追究商家的刑事责任。
外卖不翼而飞如何归责
消费者碰到外卖不翼而飞的情况时,需要分为交付前与交付后两种情形进行讨论。
外卖的“交付”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平台通常会制定相关细则,如“配送方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买家要求将商品置于指定交付地点后”,视为交付完成。日常生活中,消费者需要及时与配送员联系后,确认外卖是否收到。
若在外卖交付之前丢失,则应当由商家承担丢失风险。消费者可以请求外卖商家承担违约责任,即要求商家继续履行或者赔偿损失。若在交付之后丢失,外卖的所有权转移到消费者手中,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图文不符涉嫌欺诈
对于无法找到外卖商家标注的地址或按地址找不到对应店铺、商家照片看上去明亮干净实际却是污水横流的小作坊等情况,《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夸大菜品质量、虚构店铺环境,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图文不符”的行为,既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属于外卖商家对消费者的欺诈行为。
平台不能置身事外
需要注意的是,外卖平台本质上提供的是一种中介服务,商家违规,平台同样负有保障交易安全的相关义务。在此类纠纷中,平台应积极履行其应尽的责任与义务,不能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视而不见、置身事外。
消费者如何举证
日常生活中,消费者维权的难点在于对商家的相关违规行为进行举证。例如,要证明“外卖变质、有异物”、经营者应承担相应责任时,消费者应注意保存消费订单记录、医院化验单、诊断证明等凭证,并注意保存问题食品原状,尽可能多地用证据材料证明自身的身体健康因外卖食品产生损害。
(据《中国消费者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