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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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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淄博晚报

淄博公安交警持续开展曝光行动

日期: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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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7版:A07       上一篇    下一篇

晚报讯 (全媒体记者刘永刚)9月25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围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大曝光”行动,对“突出交通违法车辆”“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和“终生禁驾人员”等进行曝光,警示广大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守法文明出行。

此次曝光行动中,突出关注交通违法车辆。全市有3次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的车辆6610辆,包括重型货运车3141辆、营运车3403辆、危化品运输车62辆、公路客运车1辆、旅游客运车3辆。一次记12分的重点车辆21辆,其中重型货运车、营运车20辆,旅游客运车1辆。同时,通报了淄博聚高工贸有限公司、山东裕津物流有限公司、淄博欣熙来物流有限公司等101家高危风险企业。

这次曝光行动,还公布了2起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

一起事故发生在今年9月18日9时8分,李某龙无证驾驶车牌号为鲁CW**7J小型汽车,顺人民西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西五路与人民西路路口东侧时驶向路左侧,与顺西五路由南向东右转弯的张某驾驶的车牌号为鲁CM**01大型汽车相撞,车辆损坏,李某龙受伤。因双方驾驶人均系了安全带,未发生死亡事故。李某龙无证驾驶、驾车驶向路左侧、违反交通信号,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张某无责任。

另一起事故发生在今年9月5日,康某新驾驶鲁C3**80号小型面包车,顺博山区317省道行驶至事故地点处转弯时,与顺317省道由西向东行驶的崔某锋驾驶的鲁C5**20号轻型厢式货车相撞,当事人双方均系安全带未造成致命伤,康某新受伤,两车受损。康某新驾驶机动车转弯时未按规定让行,负事故主要责任;崔某峰驾驶机动车观察情况不够,未确保安全,负事故次要责任。

此外,还公布了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X029刘杨路西董村路段穿越村居,交叉点多,小型汽车、普通小型货车、行人、机动三轮车、电动车混行严重,冲突点多,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淄博公安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途经此路段时注意观察路面情况,减速慢行。

本次曝光行动中,有2名终生禁驾人员,巩某玮因肇事逃逸并够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于某山因肇事逃逸并够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